2003年4月5日,有一名以拾破烂为生的女子去北京东城区东四七条一个垃圾站内捡垃圾,她突然发现地上有两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女子之前每次捡垃圾时,遇到这种大塑料袋,就会在里面找到一些值钱的东西,这次她没有放过黑色塑料袋,拿着钩子勾破一个黑塑料袋,结果在里面发现一具尸体。发现塑料袋里有尸体后,女子迅速拨打报警电话,东城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
拾荒女子捡破烂,垃圾站发现一具尸体
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最后在这个垃圾站里一共发现4个非常大的黑色塑料袋,塑料袋里就是受害人的尸体。稍后受害人尸体被送到相关部门接受检测,经法医鉴定,被害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在20岁左右。通过对被害人的穿着、相貌等其他身体特征进行分析,警方判断受害者是一名职业女性,应该是北京东城区的常住人口。
警方猜测遇害女性要么是一名文员,要么就是银行的职员。通过对垃圾站的一些线索进行分析,警方确定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就在垃圾站附近。另外凶手所用的黑色垃圾袋属于一种专利产品,在整个北京只有华普超市和物美超市对外公开售卖。通过对这两家超市进行秘密调查,最终警方认为住在东四五条的男子何永新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何永新的工作单位就正好在华普超市楼上,他随时随刻都可以去楼下的超市购买这种黑色垃圾袋。
死者身份确认,抓捕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东城区警方迅速开始联系各个辖区派出所,询问他们近日是否接到有相关人士失踪的案件。4月8日当天,有一名男子去派出所报案,说他的女朋友于慧(化名)在几天前就失踪,打电话没有人接,不知道去了哪里。稍后经过该男子辨认,确认在垃圾站内发现的女性受害者就是他的女朋友于慧。
受害人的身份已经确定,虽然已经把何永新列为犯罪嫌疑人,但警方依然没有停止调查。他们从受害女性身上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因此猜测凶手应该是被害女性的熟人。另外通过对现有的物证进行分析,包裹女性尸体的黑色塑料袋都是凶手临时找的,因此凶手应该是临时起意杀人。通过对黑色塑料袋的来源进行调查,警方确定凶手应该住在垃圾站附近。于是立即对上百个对象进行排查,警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何永新就是杀人凶手,4月8日,何永新被警方抓捕归案。
嫉妒死者工作好,工资多,自己生活不如意起杀心
原来,2002年11月,何永新和同事徐某一起外出吃饭,认识同事徐某的女朋友于慧,为了相互之间有个照应,他们两个人就互相留下手机号码。2003年4月4日,于慧和男朋友吵架后,心情不好就打电话联系到何永新,邀请他一起去逛街买东西。两个人逛街没有多长时间,就回到何永新的住所里聊天。两人在聊天过程中,何永新得知于慧因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心情不好,所以就在家中和男朋友吵起来。
何永新听到对方这样说心里非常别扭,在何永新看来,同事徐某挣得钱比自己多,于慧的工作还比自己好,他们的生活比自己好那么多,结果她现在因为工作上的一些问题不开心,没想到她一个月赚这么多钱,心情还是不好。而自己作为一名大专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想到这些,何永新越来越烦,他开始嫉妒同事徐某,嫉妒身边的于慧,他突然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上没什么意思,就决定在住所内将于慧杀害。随后何永新趁于慧不注意,拿起皮带将其勒死,然后将于慧的尸体藏在床下,自己躺在床上睡大觉。
杀人后,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没有愧疚心
第2天早上醒来后,何永新就计划着怎么样去处理于慧的尸体,最终一番深思熟虑后,他前往楼下的超市,买了一个超级大的塑料袋,回到家中就把于慧的尸体装进塑料袋中,然后将塑料袋扔到住所附近的垃圾站。做完这一系列的行为后,他就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因为杀人感觉到内疚。
直到4月8日,徐某到公安局报警说女朋友于慧前几天失踪,经过辨认,他发现警方在垃圾站找到的尸体正是女朋友于慧。接受审问时徐某告诉警方,他和女朋友约会都认识何永新,而且女朋友和何永新之前还互相留了电话,警方认为何永新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来将何永新抓捕归案后,通过对其指纹进行对比,发现何永新的指纹与垃圾站现场留下的血指纹完全吻合。经审讯,何永新承认是自己将于慧在家中杀害。
杀人动机,小时候自卑,长大后生活不如意,感觉活着没意思
接下来在看守所内,警方就开始询问何永新将于慧杀害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但他拒不交代,每当警方询问他的时候,他一声也不回答。为了调查清楚何永新的杀人动机,警方兵分两路开始调查,一方面对他展开心理战,另一方面开始对何永新的住所以及生活环境、社交关系、生活轨迹进行调查,看看能否发现一些线索。但直到最后,警方依然没有弄清楚何永新的杀人动机。
警方决定再次对何永新进行突击审讯,当警方询问到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时,何永新坐在椅子上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人。在看守所内,何永新表示,自己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小时候就非常自卑,经常受到周边一些小伙伴的欺负,自己每次出门时都会溜着墙跟走,有时候自己被欺负了,还会招到其他人的嘲笑。
在被人长期欺负的环境中,何永新慢慢长大,后来从学校中毕业进入社会后,他也没有找到一个符合自己专业的工作,即便找到一个工作也不是非常稳定。期间他也尝试着去做一些小生意,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通过对何永新审讯,警方认为何永新的性格比较孤僻,不喜欢与他人交往,也非常受到他人影响,对自己没有什么信心。
看守所内承认杀人,法庭上突然改口
起初在看守所内,何永新已经承认是自己杀害于慧,且将于慧尸体丢到垃圾站。结果在开庭审理期间,何永新的说辞又发生改变。他告诉法官,于慧确实是死在自己家里,但于慧是自己用皮带勒住自己脖子,最后窒息死亡的,何永新说于慧的死亡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何永新称,事发后自己之所以不选择拨打报警电话,就是担心事情会对自己的名声和前途造成影响,所以第2天才会找到垃圾袋,将于慧的尸体丢到垃圾站。
稍后当法官询问何永新为什么在看守所承认有杀人的犯罪事实?何永新称,自己当时之所以承认,就是感觉生活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不想活了,所以才会在看守所内对警方编了一个故事,说于慧是自己杀的,但现在自己还是愿意把事实真相说出来,自己还想活着。
很明显,法庭上的何永鑫之所以说出这些话,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审判,但最后法庭指出,根据科学常识,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一个人是无法用皮带将自己勒死,导致自己窒息性死亡的。听到法官这么说,何永新当时的情绪发生变化,脸色一瞬间变得苍白,不敢直视法官的眼睛。
2004年4月2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永新一案进行公开审判,判处何永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来何永新被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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