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6月18日11时14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单县九瑞花园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小汽车车牌有问题,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民警介绍说,当时看到这辆小轿车时觉得很奇怪,车的前面没有悬挂车牌,后面有车牌,而且该车还贴有临时车牌。当民警经过核查后发现,该车临时号牌到期时间为6月26日,而车后方悬挂的号牌车辆信息与该车不符。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学过相关的法律知识,他认为临时号牌不是车辆号牌,上路行驶还是会被交警查,所以就把自己另一辆车上的号牌卸下来装在了这辆车上,并认为两辆车都是自己的,号牌可以通用。
民警对驾驶人普法教育,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区别其他车辆的重要信息,临时号牌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使用其他车辆上的号牌是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回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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