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网约车惨案频发,使得不少网约车乘客,尤其是女乘客都十分注意网约车司机以及行进路线,网约车平台也普遍采取在网约车内设置录音录像、一键报警等功能。
6月12日,杭州高女士打了一辆首汽约车,途中她认为网约车司机企图跟她搭讪,有“上下打量”等行为,且路途中两次更改了路线。高女士越想越怕,于是选择了跳车,导致左臂骨折。
针对此事,6月19日,首汽约车回应称该事件系司乘沟通不畅引起乘客误解所致。但6月20日,高女士通过微博再次发声明称,“平台解释与事实不符”。
高女士称自己打开车门后,车内已有提示音,但司机却仍未停车,而首汽约车并未垫付费用、并未提供原始录音,公安部门也从未对此事定性等。
此事在双方的不同供述中,又成了一场罗生门事件。
高女士的跳车原因是否充分必然需要考虑,因为这直接决定此次事件属于正当的“自我保护”还是“自我臆想”,也影响着高女士的人身损害、治疗费用等财产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如果高女士所称“搭讪”“改变行驶路线”等事实的确存在,那么其是为了躲避侵权行为而采取的“合理行为”。
其损害与网约车司机即将发生的侵权行为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约车司机及其所属平台应当负担高女士的损失。
如果高女士所称之行为并不存在,但网约车司机的确存在一些可能令人误解的行为,使得高女士产生误会,那么双方其实都并无明显过错。此次事件只是一场“误会”。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如果高女士所称之“危险”不存在,网约车亦不存在任何使人误解之处,其跳车行为的确是“脑补”所致,那么网约车司机及平台实际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目前的焦点还是在于首约平台应当将原始录音提交公安部门,同时进行公开。
至于部分网友质疑的“当时车还在市区,为什么不直接报警而非得跳车?”,高女士还称,她不是富阳本地人,对司机行驶的路线完全不了解,她当时害怕就算报警也无法确定车已经开到了哪里。
此回应实际有些站不住脚,但因为考虑到女性面对危险时更容易产生应激反应,法律也不好过多苛责受害者必须完美地“自我保护”。
不过,需要注意,无论理由是否充分,“跳车”都不是自救的首选方式。
在正常行驶状态下跳车十分危险,不仅容易导致自身受伤、引发交通事故,也会进一步削弱自身的逃跑能力,刺激对方。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还是建议以言语假意麻痹或安抚对方,尽快报警、伺机呼救。
根据部分网友结合当地路段实况进行分析,按照高德官方提供的导航,其实高女士提供的地图路线是备用的绕道弯路(备选路线三),而司机所选择的才是直线主路(推荐路线),其实也是高德地图推荐的最优线路。
此次事故可能是,高女士确实对当地路况、交通规则存在一定误解,对司机的行车路线不熟悉,而司机对于高女士“无法达到”的“左转请求”未予以充分解释。
相互之间沟通不畅,造成了高女士进一步的联想与慌张,最终选择了跳车行为。
笔者也持此猜想,但最终还是以平台后续公布的录音为准。
网络车事故的确令人心惊,但货拉拉跳车事件同样也让人感到惋惜。
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因为几十块钱的搬运费没挣到,以冷漠的态度对待同车的顾客,导致车某某怀疑其欲行不轨,最终跳车导致身亡。
我们必须鼓励女性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好好保护自己,但同时也需要提供正确的建议与宣传。过分制造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对立可能也不合适。
无论此次事件最终结果如何,还是希望双方都可以吸取经验教训,消费者可以采取更好的自我保护方式,服务者也多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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