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九里!
威海湾九里小区业委会最近轰轰烈烈地搞了一次业主大会,要求小区近4000户业主投票表决是否采用薪酬制的物业合同。然而,在一片骂声中,业委会最终找了一个借口,叫停了这次投票闹剧。业委会来回这一折腾,引来了更猛烈的骂声。
业主们对业委会随意召开、叫停业主大会的做法极其不满,纷纷质问:这是谁给了业委会权利?
如此随意,想让业主投票就投票、想叫停就叫停。业委会主任在随后的微信发言中透露:这次业主大会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召开的。然而,针对如此草率召开业主大会的做法,威海市物业管理协会刘书记提出了否定意见。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现阶段我们小区业委会管理中存在着认识不清的问题。我理解,业委会是业主高度自治的社会团体,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应该不用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按物业协会刘书记的说法,在没有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前提下,搞这种投票表决是错误的(记得好像说是违法的)。
可以说,业委会和批准召开业主大会的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妥当,值得商榷。
事实上,我对政策也不算太了解,只是由于这次闹业委会,自学了不少东西,通过学习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当然,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
小区既然成立了业委会,就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能,小区业主理应共同努力帮助业委会更好地为小区服务。据说,我们小区业委会的常务负责人,是一位高中毕业生,而且也不年轻了,或许对政策的学习和认识有一定困难。前期听他微信发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们之前也不知道啊。”
因此,为了小区业主的集体利益,也为了协助业委会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我们有必要将现行法律法规梳理一下,帮业委会、也是帮业主了解业委会的权利,规范业委会行使权利,使我们小区在红色物业的引领下,成为威海的首善之区。
首先,业委会是怎么定义的?
山东省物管条例的第三章第三节第37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活动。换话句话说,业委会想干什么、怎么干,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授权。
基于此,我们看看目前业委会有些事做得对不对?
其一,前些天的薪酬制投票,是谁发起的?
按照业委会主任的说法,是业委会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发起的。这就不对了,业委会要做什么是不是要经过业主大会授权呢?没有决策部门授权是违法活动吧?只有业主大会同意了,才能发起投票对不对?
在这一点上,业委会对法律的认识可能是不足的?
其二,听说这几天业委会正在跟物业协商包干制合同的签订问题,抓紧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这里首先要声明,只是听说,没有要造谣的意思,只是举个例,好探讨问题。
顺带说一句,别动不动就报警告邻居:谁骂人啦、谁曝光隐私啦,都是小区业主,都是为了小区好,何苦搞得跟仇人一样,有这样为业主服务的吗?
再说了,前些年你们几个人私自搞了一个业委会,还刻了七彩九里的章,那可真是违法!也没有人去告你们,小区业主都这么善良,实在没必要整来整去的,以后大家在小区还怎么混呢?
言归正传,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该是一项执行工作。但是,谁让业委会去签合同了?谁授权让你去签合同了?业委会这种私自去签合同的做法是不对的,业委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取得授权,而且要对合同条款授权清楚,才能去签。如果违反这个程序就违法了吧?
其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关于业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有一条规定:业委会成员必须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我想问的是,不交物业费,或者号召大家不交物业费,不管你现在是否终止了这种行为,我认为都不是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所以,咱们这个业委会成员的构成是否合法?
以上是我个人自学《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得出的结论,是否妥当,还请大家指正,尤其是法律界的同仁。
也希望业委会的同志积极参与到这个普法大讨论中来,别一问三不知,那样怎么为小区服务!也别“想起一出是一出”地折腾广大业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愿我们的小区不再有争执,不再有吵闹,环境越来越好,出门碰面时都能友好地相互问候一句:你好!九里!
威海湾九里一名业主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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