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育部新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之外,针对校外培训市场的又一动作也引发了关注。据《工人日报》报道,1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称,一些培训机构缴费套路多,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项目、缴纳培训费用时,要警惕诱导缴费勿上当。
虽说校外培训市场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之一是诱导缴费,即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甚至虚构课程原价,以折扣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家长缴纳培训费用,侵害了家长权益。
之所以采取诱导缴费的手段招生,原因之一是校外培训市场竞争激烈,或者说存在同质化竞争,诱导缴费是一种“抢人”手段;原因之二是,培训机构为招收更多学生赚更多钱,以诱导缴费促家长“成交”;原因之三是部分家长存在爱占便宜的心理,培训机构故意投其所好。
缴费之前,培训机构会以多种方式让家长尽快“掏腰包”。缴费之后,培训机构之前的某些承诺则很难兑现,因为其本质是追逐利润的“经济动物”。而家长在诱导下缴费,要么实际培训质量可能会“打折”,要么在价格上当“冤大头”——家长看似享受优惠价,实则被蒙蔽。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开提示家长要警惕诱导缴费勿上当,显然很有必要。这种权威提示,既能增强家长“抵抗力”,避免被培训机构诱导、误导;也对校外培训机构是一种提醒和警示,即今后不要再用诱导缴费的套路来“套”家长,因为被提示之后,家长们会提高防范意识。
不过,仅提示家长警惕诱导缴费似乎不够,还应当采取更为有效的治理措施保护家长权益,避免侵权纠纷。其一,不妨在校外培训市场强制推行合同制。虽然培训机构与家长方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很多未签订合同,即便双方签了合同但合同内容未必规范,何谈保障家长权益?
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应该从合同入手。去年,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没有强制推行该合同。鉴于校外培训市场存在诱导缴费、虚假宣传等多种问题,不妨强制、全面推行该合同,让合同规范成为约束培训机构的紧箍咒。
其二,依据现行政策法律加强监管。在诱导缴费过程中,培训机构可能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譬如: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可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虚构课程原价,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
对于部分培训机构存在的诱导缴费等行为,各地有关部门既要主动明察暗访,也要鼓励家长积极举报。对于已查实的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充分发挥以案警示的作用。不久前,针对多家校外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等乱象,有关部门顶格罚款获得舆论肯定,也要严查诱导缴费。
另外,还应该考虑通过专门立法加大约束力度。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已经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针对“校外培训教育”进行专项立法。如果这一立法中明确禁止诱导缴费,对相关违规行为有明确罚则,相信震慑效果、惩戒效果大不一样。总之,治理诱导缴费需要“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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