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爱如山,但贾大仁作为一个父亲,却不断刷新着身为人父的底线。
在儿子确诊患癌2个月后,贾大仁不仅不积极给儿子治疗,反而一再向前妻杨梅施压离婚。
面对如此不负责任的丈夫,杨梅只身承担起了照顾儿子的重任。
或许是上天眷顾,5年之后,儿子奇迹般痊愈了。
令人意外的是,这时候贾大仁却找上门来,要求拥有儿子的抚养权。
他能够如愿以偿吗?
|孩子患病选择离婚
贾大仁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并在南京找到了一份高薪厚职的工作。
那时候的贾大仁人生得意,走路都是带风的,对生活的追求也是相当地高。
不过即便学历再高,身份地位优于常人,但也需要接地气的生活,毕竟还是人类的一份子。
既然这样,人的原始欲望肯定是少不了的,而且人的社会责任也无法摆脱。
在同事和亲属的介绍撮合下,贾大仁认识了同在南京工作的女孩杨梅,当时的杨梅无论从长相还是家庭经济条件,贾大仁都十分满意。
毫无悬念,两人结婚了,不久生下了儿子小宝。
儿子的出生,让原本就顺风顺水的贾大仁更是志得意满,那一段日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真是羡煞旁人。
但或许一切太过顺利,一场灾祸也突如其来,不仅考验这个家庭,也十分考验人性。
在小宝三岁那年,突然经常性发烧,一开始杨梅还以为孩子是感冒。
可是久治不愈,十分焦急的杨梅便带着小宝前往大一点的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小宝并非感冒这么简单,而是身上长了罕见的恶性肿瘤。
经过医院确诊,这种病叫做节细胞神经母细胞癌,死亡率极高。
听到这个消息后,杨梅几欲崩溃,第一时间就是想把这件事告诉丈夫,让他拿主意想办法。
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杨梅所托非人。
当贾大仁知道小宝病情之后,立即陷入了迷茫,并生怕孩子的病情拖垮整个家庭,采取了极为微妙的处理方式。
看着瞬间冷若冰霜的丈夫,杨梅更加心如死灰,从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角度,对贾大仁产生了怨言。
而这些非但没能使贾大仁有半点悔改,夫妻之间的关系也走上了绝路,两个月之后,贾大仁向杨梅提出了离婚要求。
孩子正在治疗的关键时刻,贾大仁这一举动触碰到了杨梅最柔软的心房,这时候她多么希望丈夫能够给予信心,救治孩子啊。
但贾大仁却作出了相反的举动,甚至将杨梅逼上了绝路。
在极力挽留无果的情况下,杨梅同意和贾大仁离婚,协议小宝由杨梅抚养,贾大仁给予一定的抚养费。
|锲而不舍战胜病魔
其实贾大仁这种行为拿到现在来说,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就算是自己的亲人,在看起来无法挽救的情况下,他也会硬下心肠进行抛弃。
这种赤裸裸地抛弃行为,不仅彻底揭开了贾大仁伪君子的面目,其实这种行为也是触犯法律底线的。
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贾大仁的行为在抛弃和遗弃的边缘徘徊。
作为父亲,自己的亲生儿子患上重病,这个时候是应该不离不弃的,但贾大仁这种行为又十分微妙。
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又协商了小宝抚养费给付的问题,这就让贾大仁这种行为极难判定。
真是不怕男人渣,只怕渣男有文化。
当时小宝重病缠身,杨梅作为监护人也根本无暇追究这些问题,贾大仁抛弃儿子的行为也暂时淹没在了历史中。
离婚后的杨梅可谓苦不堪言,幸好父母伸出援手,杨梅在经济上还勉强能够渡过难关。
人常说,为母则刚。婚姻的不幸,儿子的气若游丝,前夫的不管不顾,让杨梅不断的坚强起来。
在带着儿子四处求医的日子里,杨梅最难承受的是心理上的压力。
但每一个善良的人总会受到老天眷顾,在离婚两年之后,杨梅再度找到人生的另一半。
现任丈夫不仅对杨梅非常好,而且对小宝视如己出。
他不仅经常陪伴杨梅带着小宝寻医问药,即便在杨梅再次怀孕之后,也能单独照顾小宝生活和治疗。
有良人相伴,杨梅更加充满了信心,锲而不舍地为小宝治疗,陪着儿子化疗,还不断鼓励儿子勇敢战胜病魔。
在杨梅和现任丈夫的悉心照顾下,小宝度过了患病后最危险的5年,经过医学检查,小宝竟然奇迹般地痊愈了。
|旧事重提与妻争子
正当杨梅夫妇欢欣雀跃的时候,麻烦事也接踵而至,杨梅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诉讼竟然是贾大仁提出的,其诉求是将小宝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原来小宝痊愈的消息也传到了贾大仁的耳朵里,于是他又有将小宝据为己有的想法。
这算是什么说法呀,孩子生病你不管不顾,现在孩子病好了你又旧事重提进行争夺。
不仅如此,贾大仁的理由还相当地充分,但明眼人一看就充满了虚伪和奸诈。
贾大仁认为,杨梅再婚再育,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小宝,而且杨梅现在的经济状况也不太好。
相反自己不仅收入高,最重要的是具有高学历,而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还有一套学区房。
这些无疑对今后小宝的学习、教育更加有利,因为变更抚养权理所应当。
真是脸比城墙倒拐还厚,这难道就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代表?
如果没有以前的事实,断章取义的话,贾大仁这些诉求还真得考虑支持,不过法院不会以一面之词来进行判定。
在深入调查过程中,贾大仁当年抛妻弃子的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够不上追究,但足以见此人的道德水平之差池,让人大跌眼镜。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自由,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当初贾大仁和杨梅协议离婚,无论是否存在道德上的瑕疵,但这件事已经尘埃落定。
现在主要牵扯的是小宝的抚养权的问题,小宝是未成年人,法院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应当慎之又慎。
|拒绝父亲抚养获支持
其实5年时间过去了,小宝已经对生父贾大仁已经没有什么印象,反而对现任父亲充满了感情。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抚养权案件要听取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
小宝的真实想法才是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关键所在。
经过多年病魔的磨砺,小宝明显比同龄的孩子成熟许多,而且也懂得更多。
对于印象中的父亲,小宝既没有爱也没有恨,但却始终拒绝和父亲相认。
因为在小宝的心目中,谁是生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给了自己感情和关爱。
事实证明,小宝的母亲和现任父亲是称职的,而且和同母异父的弟弟相处十分融洽。
最重要的是,小宝根本离不开母亲杨梅,虽然在经济条件来说,现在家庭比贾大仁要差了许多,但质量也算是正常水平。
这些因素的混合,足以判定,小宝的抚养权不宜进行变更。
在综合考量之后,法院支持了小宝的意见,驳回了贾大仁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实在这里,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即便小宝现在没有由父亲抚养,但今后会不会对贾大仁尽赡养义务呢?
这个还真是个世纪性难题,因为法律上对父母离异的孩子今后赡养父母的问题是很明确的。
即便父母离婚,但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此灭失。
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如本案中贾大仁的这些做法,已经严重伤害到孩子的心理。
即便现在不追究,孩子长大之后得知真相之后,还能指望小宝给贾大仁养老吗?
就算法律上强制要求小宝赡养贾大仁,恐怕也不一定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反问一句,以贾大仁的所作所为,还有脸要求小宝赡养他吗?
如果小宝确实不愿赡养父亲,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过继给现在的继父,如果这种关系确立,在法律上小宝就不用再赡养生父。
但这种过继方式相当麻烦,不仅需要收养人具有收养资格,还有诸多的法定程序缺一不可。
但无论是怎样,小宝对生父的赡养义务要想根除十分困难。
从贾大仁的角度来看,今后老了生活肯定是不成问题的,主要还是生活照料问题,这些是再有钱也无法解决的。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现在的诉讼结果,对小宝将来是否赡养生父具有一定的证据基础。
因为毕竟贾大仁在抚养小宝的问题上存在严重过错,这些都可以在将来的赡养纠纷中作为证据呈堂。
假如在几十年之后,小宝确实和贾大仁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相对小宝来说还是十分有利的,最起码不会被判定为遗弃行为。
每个人的行为都会被时间忠实记录,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是一个人的立世之本。
很多案例证明,金钱和学识并不能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划等号,所以每个人都需要不断的进化和学习。
只有每个人都能处理好人生中的每一件小事,才能让人间的悲剧不会重复上演。(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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