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T(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上海馆展出了艺术家宋拓于2013年拍摄的影像作品《校花》。宋拓用录像机偷拍下了一所学校近5000名女生,并按个人的审美喜好,将女生们从美到丑进行排序。
宋拓不管女生是否愿意,直接拍,还给这些女生打分,分为不可原谅的丑和可以原谅的丑,宋拓此前接受采访还号称艺术家,认为自己这种行为很博爱?!
对于物化女性的质疑,宋拓回应称,物化女性没关系,人人都有物的一面,“掏心掏肺地物化你,这也是一种尊重。”
请问是谁给你的自信呢?该作品在美术馆展出后招致众多网友批评,有网友认为这不是艺术,还涉嫌违法。
早在2013年1月13日,在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UCCA),该作品被展出后也备受争议,当时的策展人鲍栋表示,涉及肖像权的创作并不罕见,实际上,纪录片也触及这一类问题。但是此件艺术作品,并非对某一特定主体的商业化和侵权,所以并不算侵害肖像权。
真是这样吗?让我们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原则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像宋拓这样,指指点点恶意评判与他们无关的人,还把自己的恶劣粉饰得一本正经的行为,实在是第一次见到。
他本人长这样。。。
偷拍下5000个女大学生,并对其容貌评头论足,能证明什么?证明时代对物化女性的宽容?还是对这种形式作品的自由界定?
最让人觉得不适的,是除了作品本身,宋拓本人回忆当时拍摄时发表的一些言论:
先分了三个大文件夹:美、中、丑。拍了就往这里面扔。三个大文件夹满了以后,再分美美、美中、美丑,中美、中中、中丑,丑美、丑中、丑丑,然后里面再细分……
在公众的强烈抵制下,6月18日凌晨,OCAT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说明称在收到大家的批评意见后,他们立即重新审视了该件作品的内容和艺术家的作品阐释,发现作品立意和英文标题涉及对于女性朋友的不尊重和冒犯,作品的拍摄方式也存在涉嫌侵权等问题。
作为一个艺术展览馆,展馆是应该有对于“什么是艺术”“这是不是艺术”的甄别能力的。
很显然的是,这家展馆并不具备这个能力。别看6月17号开展,18号就撤了,背后的策展和布展可不是一两天完成的。
也就是说,这个作品从申报送选到策展执行,没有任何一个有话语权的人有过异议。这当中可能是负责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垃圾,也可能是负责人是外行,完全不懂艺术鉴赏。
这样一来就导致,所有参展的其他艺术家,艺术品,以及跟这个艺术馆直接相关的所有人,都将会被默认成蠢货、外行、骗子。
这个作品毁掉了整个展览,毁掉了展方,也在一定程度上毁坏了当代艺术在大众眼中的名声。
对于一个艺术从业者,提起“美”只会想到高矮胖瘦,打分,那无疑是非常可笑,非常幼稚的
艺术成为了越来越多蠢人的避难所。
在政治或商业中,一个弱智的行为很难被确切的数据报表所掩盖;但在艺术这个依赖逻辑理性而不是数据理性的行业中,艺术成为了很多蠢人弱智行为的遮羞布。
艺术不是变态行为的垃圾桶。
艺术不欢迎这样的人和作品,不要影响艺术爱好者和艺术创作者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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