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2+4”?“2”是指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国家重大战略框架下的川渝两省(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4”是指与川渝地理区位相连的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广西、西藏4省(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构建“2+4”区域协同发展格局,是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探索毒品问题治理新路径,实现戒毒工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为积极融入和服务党中央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共商西南6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协同发展大计,推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8日下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在四川召开。
会议强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中具有战略意义和重要使命。戒毒工作要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中,坚持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方向,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积极探索毒品问题治理新路径,推动区域戒毒工作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川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深度合作,协同打造“监管安全共同体”,初步实现了规划共创、政策共谋、平台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为推动区域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举办“2+4”区域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议要求,面对毒品治理新形势新挑战,西南6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按照“区域一体、协同联通、平台共建、发展共享”思路,积极发挥整体优势,有效整合区域戒毒工作资源,共同解决区域戒毒瓶颈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共建、创新发展。一是致力于高起点一体化合作,形成区域协作聚集效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集人才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项目优势,推动收治、管理、戒治、康复等一体化发展。二是致力于高标准现代化建设,形成区域协作催化效应。要围绕解决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全链条、全环节的问题,探索戒毒工作规律,研究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方面的戒治新技术、新方法,构建现代化戒治体系,完善评估标准,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三是致力于高效率常态化推进,形成区域协作链接效应。要打破壁垒,强化区域分工合作,建立“2+4”区域协同轮值机制,推动联席会议常态化举办,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区域协作效能最大化。四是致力于高水平样板化示范,形成区域协作孵化效应。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挖掘、提炼和总结经过实践检验的特色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为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贡献区域样板方案。
会议宣读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关于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的意见》。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登台共同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仪式。
会议期间,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围绕区域协同发展交流发言,积极为共建共治共享建言献策,畅想未来合作发展蓝图。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在发言中讲到,落实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将以“一体发展”为发展主线,以“优势互补”为发展导向,以“引领示范”为发展目标,以“协同高效”为发展路径,构建合作共同体、丰富合作新载体、拓展合作新路径、建立合作新机制,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取得实效。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讲到,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新共识”、戮力“同心干”、致力“常态化”、营造“好氛围”、推动“高质量”,大力推动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建设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讲到,“2+4”模式为云南戒毒创造了良好机遇,将深入贯彻司法部戒毒局“四个致力于”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人才交流,协作推广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全面释放聚集效应、催化效应、链接效应、孵化效应,全力推进“2+4”区域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讲到,将积极引入专业化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戒毒工作,探索“阳明心学除瘾治疗法”戒治手段,构建“戒治联合体”“医疗共同体”,探索戒毒治疗的中医药新方法,实施“禁毒戒毒牵手计划”,建立“专地融合”工作机制,提升戒毒治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讲到,将协同打造统一戒毒模式升级版、共同创建“平安戒毒所”、开展戒毒执法协作、合作开展“智慧戒毒”建设等工作,协力打造资源共享、共商共建、创新共赢的新型合作机制,提升“2+4”区域协同发展在全国戒毒工作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优势。
西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讲到,将持续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场所设施建设,规范场所医疗管理,强化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提高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心理矫治、诊断评估工作水平。
会议最后,川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共同发出倡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商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联席会议形式协商建立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深化毗邻合作、强化协调联动,推动西南地区戒毒工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二是整体联动统筹协调,共建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围绕执法管理、教育戒治、戒治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合作共建,促进形成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的西南地区戒毒工作“2+4”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三是整合资源科学施治,共治区域协同发展难题。整合区域戒治资源,携手应对西南地区毒情严峻的挑战,促进戒毒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创新实践分步推进,共享区域协同发展成果。在“2+4”区域间发挥比较优势、推广经验做法、共享发展成果,努力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提供区域协同发展的示范借鉴。倡议得到了滇、黔、桂、藏4省(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积极响应。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有关领导,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西藏6省(区、市)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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