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房地产领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大,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和开发建设资金紧张等问题。当资金不足时,一些企业通过自筹或者民间借贷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一些企业则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融资。因此,房地产行业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物业分割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二是违规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开发建设,就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融资。
三是项目融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或者虚构开发项目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情况更加复杂。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盐山县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钱财极有可能付诸东流,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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