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吕梁市公安局分5个批次,对127名2021年“两卡”(非法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惩戒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银行卡被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所有人
这种“买卖”可千万别做
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2、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3、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4、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