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鉴定 | 山西:关于发布2021年度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助力我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精神,在前期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分级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集中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我厅向人社部报备了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64个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经人社部复审,最终确定64个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通过了备案,备案期限三年(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
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要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加强与受理备案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机构对接,原则上各备案机构在受理备案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附件:《2021年度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及开展职业(工种)》
(http://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106/t20210615_210673.html)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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