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的大股东、苏宁电器集团,以及实控人张近东还深陷财务困境中,且情况继续恶化。
1、
今年2月28日,曾经有深圳国资作为白衣骑士,与张近东、苏宁电器签订了148亿元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涉及苏宁电器股份23%,如果资金到位,苏宁或可得到喘息机会。
但是,该框架协议规定“将积极推进2个月内进一步签署相关协议”,而目前时间已经到6月中旬,深圳国资方还没有结束对苏宁的调研。
如果最终到8月28日,双方依然未能达成进展协议,该148亿元的转让将自动终止。
2、
就在6月2日,江苏国资旗下江苏新新零售创新基金,以表面受让苏宁电器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5.2亿股,为苏宁提供了31.824亿元纾困资金。
这笔资金带有张近东个人抵押回购协议和保底利息,属于“名股实债”,细究起来有属于违规行为的嫌疑。
为了苏宁活下去,当地也是急了。
3、
6月15日爆料消息,苏宁易购要求南京总部员工立即搬离紫金嘉悦宿舍,该物业有可能会被紧急出售“换血”。
屋漏偏逢连夜雨,6月9日北京二中院立案,有可能会执行苏宁电器集团的一则30.82亿元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了苏宁置业和张近东、刘玉萍。为保障执行,北京二中院已经将张近东所持5.8%的股份,于6月15日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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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栋伟(市场营销专家、资深互联网人士、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
延伸阅读
6月15日,苏宁易购公告称,近日接到股东张近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5.4亿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7.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0%。
不过张近东认为“相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所依据的执行证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的执行异议。”
苏宁易购宣布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苏宁电器集团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于2021年6月11日被动减持1000万股,并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不超过3.84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2%。
张近东所持5.4亿股被司法冻结
6月15日早间,苏宁易购(002024)公告称,近日接到股东张近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公告显示,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7.68%,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0%。冻结期从2021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冻结执行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苏宁易购强调称,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显示,张近东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相关债务人认为相关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所依据的执行证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关的执行异议。”
苏宁易购被曝出售员工公寓
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苏宁易购南京总部把员工宿舍卖了,要求员工1个月内搬离,其中一些员工刚交了半年租金就被通知搬走。
爆料中还提到:“苏宁易购提供的员工宿舍名叫紫金嘉悦,租金比市价便宜,原本只租给校招生,上个月突然开放给全体员工,并且只接受预交6个月租金,(卖了员工宿舍后)第二个月就赶人出门。”
在爆料帖的评论中,有网友回复称已有部分员工组建微信群,准备起诉苏宁易购。校招生入职苏宁后,可以申请“1200公寓”,月租金低于市场价,一般在1000元—2100元左右。在贝壳网上可以看到,紫金嘉悦对外出租的价格为2500元-3900元/月,出售的均价为1.7万元/平方米。
有市场人士分析指出,苏宁易购出售自持物业,或许透露出其资金吃紧,正加速回血。
苏宁易购亏损
从经营情况看,苏宁易购2020年营业收入合计2522.96亿元,同比下滑6.29%;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2.75亿元,上年同期公司合计盈利98.43亿元。对此苏宁易购在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企业经营外部环境受疫情影响,消费景气度虽然逐季缓慢回升,但整体发展承压。
2021年一季度,苏宁易购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继续下滑,虽然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
根据公司2021年一季报,报告期内苏宁易购实现营业收入540.05亿元,同比下滑6.63%;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56亿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8亿元,去年同期为-5.00亿元。
江苏国资入局
6月2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股东苏宁电器集团与江苏新零售创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苏宁电器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5.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转让给新零售基金,转让价款总额为31.82亿元,每股转让价格为6.12元/股。
新零售基金的股东分别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高投,上述四名股东的实控人均为江苏省政府。
与此同时,新零售基金向苏宁电器集团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需满足的条件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股东张近东与新零售基金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张近东将其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限售流通股,转托管至经新零售基金认可的专用账户;张近东以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10亿股限售流通股,为其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新零售基金与张近东签署的《回购协议》显示,张近东应向新零售基金支付的回购价款不低于31.82亿元以及基准收益(按年化单利3.85%)之和。张近东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向新零售基金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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