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忠琴,女,1985年3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初中教学工作,2013年考入绥阳县司法系统任太白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017年5月调绥阳县司法局财务后勤工作。该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勤恳踏实、恪尽职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8年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曹忠琴,女,贵州省绥阳县太白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一是坚持把学习当追求,始终坚定政治思想。该同志坚持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在理论上有新提高、思想上有新升华、工作上有新思路,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做到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每日自学法律法规、人事财务知识,注重工作实践结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2015年、2016年、2017年先后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始终做到知行合一。该同志历经乡镇和机关多层次多岗位锻炼,能把履职责抓落实放在工作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人对事认真较真,坚持实干,乐于奉献。严守财经纪律,认真吃透领会财经文件精神,仔细审核每一张单据、票据,做到附件齐全、签字完整、流程规范、符合规定。在遇到财务手续不齐全或与财务制度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坚决予以退回;在遇到单据与实际发生不符的情况,不怕得罪人,坚决不予办理。严格管理资产,按规定清理司法行政系统固定资产,坚持执行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严防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或损毁,坚决制止故意损毁、恶意丢弃、无故外借局属固定资产等行为。全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办公设备采购中,坚持“实用”的原则,按规定实行询价议价,确保装备质优价廉。在食堂菜品采购中,坚持厉行节约、绿色健康的原则,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营养平衡,全力降低餐费成本,提高饭菜质量。细心周到做好各项接待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坚持把纪律当标尺,始终做到严于律己。该同志对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财经制度,坚决筑牢拒腐防线。该同志对组织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同事以诚相待、团结共事,不勾心斗角,不搞亲亲疏疏。遵守执行党规党纪、法规制度自觉性高,对自己及其家属子女要求较严格,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从不参加财经业务有关的请吃,无不良嗜好,工作以来没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目前也没有收到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应。
不论在哪个岗位,该同志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用心工作,立足岗位,默默奉献,为人谦虚低调,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深受领导同事一致好评。
来源:市司法局
审核:彭志敬
编辑:罗紫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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