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包含新乡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请车主及时处理。
01
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
1
郭群星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郭群星在确平224省道138公里5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2
谷豪雨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谷豪雨在吴黄213省道126公里20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3
张宏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张宏在长垣市冢沁308省道22公里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4
尚云腾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尚云腾在山海大道与桂陵大道交叉口1KM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
5
陈丰晓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陈丰晓在长垣市崇礼路宏力大道交叉口西1公里70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6
赵孝辉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赵孝辉在冢沁308省道41公里30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7
王建伟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王建伟在张南333省道135公里20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
8
毛中达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毛中达在新乡市长垣市山海大道(长垣大道)与郜坡村公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违法行为。罚款800元,记12分。
9
郑豪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郑豪在山詹225省道31公里15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
10
彭诚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案
彭诚在棠西335省道360公里560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
02
高速行车八大注意
以上文章来源于河南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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