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名医药代表被捕......
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多则起诉书,公示了多名医药代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被逮捕、起诉。
根据对起诉书的梳理,本次涉嫌行贿的医药人员包括医药代表、药企法人等。其中涉案销售药品包含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如珍宝丸、颈通颗粒、稳心颗粒。
【违法事实】被告人胡某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胡某某在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某: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代理金天格、三七通舒胶囊等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里**号楼**)实际控制人李某甲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
被告人白某某(北京**药业有限公司**部销售员):2017年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白某某在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甲医院、中国**科学院**医院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统方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其伙同张某甲(另案起诉)给予中国**科学院**医院、*乙医院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某(山东**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公司药品推广专员):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山东**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公司担任药品推广专员,负责推广公司的稳心颗粒等药品,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里**号楼**)实际控制人李某甲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某:2017年年底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代理珍宝丸、颈通颗粒等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里**号楼**)实际控制人李某甲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55万余元。
被告人何某某(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某(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药品推广员):2017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何某某伙同被告人姚某某在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北京**医院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5万余元。
基于上述的事实,以上人员因涉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法院将对其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师收受“回扣”,牵出四种药品医代
除了上述多名医药代表外,今年还有多名医药代表因涉嫌行贿而被曝光。
据中国检察网披露的不起诉书显示,瑞安市**医院的四名医师金某某和吴某某、程某某(均相对不诉)系**科主治医师,赵某某(相对不诉)系**科副主任医师在成立的诊疗组期间,收受哌拉西林、辰佑营养液、特耐、凯纷等四种药品的医药代表回扣而被取保候审,但因主动投案,所以法院对四名医师不起诉。
医药行业腐败严查
值得注意的是,从近期频繁传出医药代表被抓,表面上是国家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违规营销行为的结果。
但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还是医药代表的整体工作环境所致。中纪委于今年6月份连续发布的《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和《四川系统整治“大处方、泛耗材”,1.2万余人主动上交违规违纪资金》等文章指出,在一些地区,药品“回扣式”销售成了公开的秘密,产品的回扣比例都是提前谈好的。药代要想推销药品,带金销售似乎成为正常操作。
但随着现有的政策来看,带金销售的路必然越走越窄,医药代表必须转型,学习如何通过技术咨询、学术推广,适应职位新需要才有未来。而对于药企,需要树立正确的学术推广意识,适应多变的医药大环境。
▪ 内容来源 |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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