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得警察很呆;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日前,四川简阳警方发布了一则动态新闻,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也让我们能够看清楚部分人群的素质确实有待提高,往往是感性大于理性。
不分青红皂白,可能看到某一个马上就断章取义得出结论。
现在这个社会,不能说没有那种脑子短路的人。
但是很少有那种做了蠢事还会公布于众的。
缺舟:
我们来看一下,究竟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呢?
四川达州市宣汉县当地的一名学生黄某,被发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随后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对于此事黄某是完全不知情的。
因为6月5日的时候,黄某所在的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们前往宣汉县城。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进行宾馆内的住宿登记时,却发现黄某的信息异常。
这引起了宾馆人员的注意,随后叫来了带队老师。
黄某自然是矢口否认,表示自己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
一方面也是为了确认,另外一方面也是查清楚真相。
随后宾馆方面进行报警,当地警方随后赶到。
面对来此警方和冰冷的手铐,一个高考的学生显得茫然而又恐惧。
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犯了什么错。
一个准备高考的学生,去过最远的地方也还是在四川省内进行活动。
在民警的询问下,黄某坦承自己曾经帮人做过相关账号的实名认证。
警方有理由怀疑黄某的信息可能被对方进行了泄露或者盗用。
在通过相关情况的取证之后,警方最终决定将黄某取保候审。
先由其家人带回家中复习,等到高考结束后再做进一步的调查。
通过上述加粗的部分,我们可以看出警方的处理措施是非常人性化和制度化的。
既没有机械化的一刀切,也不存在松软执法。
一.在经过相关的调查之后,才做出了相关的取保候审决定。
不是因为黄某高考生的身份,不是因为黄某自己说自己不知情。
而是在这些情况的基础上,警方进行论证之后得出的结论。
所以说不要觉得警方不懂法律,起码比某些不明就里的喷子要懂。
二.黄某是个未成年人,而且还要即将参加高考。
在没有决定性证据证实其和诈骗犯罪有绝对关联,主观故意的情况下。
这样的执法才有温度,有人情,有公信力。
因为可以不让黄某参加高考进行询问拘留,但也可以选择让其参加完高考。
完成多年的愿望,能够更好的配合问题。
绝对的正义是错误的。
需要将公理和法理相互结合。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注意,一定要甄别网络消息。
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惹上麻烦。
公安机关将会追究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会追究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明知的情况下,将会被以共同犯罪论处。
民众就是民众,不是法官,你又哪来的权利给人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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