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鸣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18.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7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8已经与会股东逐项表决并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4、16、17、18、19、20、21、22、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5关联股东刘鸣鸣、张清苗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婕、李怡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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