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之后,可能会对子女造成很多的影响,子女如果成年,父母离婚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子女未成年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规定是什么?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怎么算呢?在此篇中王健松律师就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在离婚的案件当中,法院在进行确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数额时,一般是通过根据以下三大类的标准来确定,分别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负担的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的水平。对于这一点王健松律师需要表示的是当离婚之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的直接抚养为原则。针对于年龄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的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应当要尊重其真实的意愿。
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直接进行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的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相关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会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对此王健松律师表示,针对于前款的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娃娃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针对于抚养费问题,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经协议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对此王健松律师需要表示的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照其月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地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的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的权益的,应允予进行准许。协议应当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来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来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地根据双方的经济的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的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协议是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双方的协议不成,或者其的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的权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来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的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的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针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的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无固定的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的比例确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地提高或降低上述的比例。
抚养费该怎么给对方
针对于抚养费的给予方式,往往是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进行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的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会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对于这一点王健松律师表示,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的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的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定期的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进行给付,以物折抵往往会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进行给付或以物来折抵一般是以子女十八周岁作为底线,即具体的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来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的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的抚养费发生法律的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的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的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采取增加、减少的方式或者免除相关的抚养费。对此王健松律师强调,子女要求增加的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如果上述的理由发生以后,不进行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公。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该要从实际的角度来出发,对于这一点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对涉及的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来承担。
以上就是“双方离婚对子女抚养费的有关规定概述”的有关解读。对此王健松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子女抚养费有支付方式,也有具体的费用标准,一定要严格地遵守。娃娃的抚养费按照有无固定收入而有所不同,一定要按时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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