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有微博网友爆料称,她所去的游泳馆的女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都是十多岁的男孩。工作人员称管不了,跟孩子家长提出,该家长竟然说:“孩子又看不懂的,就你精贵怕看!”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据6月9日《都市快报》)
对于网友的爆料,说是热议实在是客气了,事实上就是一致谴责。带十几岁的男孩进女更衣室已经是非常迷惑,伤风败俗的行为了,有人提出意见后,竟然还以“就你精贵怕看”为理由怼人,这不是不懂道理,这就是蛮不讲理。类似的公共场所,之所以分性别设立更衣室,就是为了保护顾客的隐私,“怕看”是人之本性,是道德约束,也是个人的合法权益,跟是否“精贵”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非要说“精贵”,那么每个人法定的隐私权,的确都是“精贵”的,不可侵犯。
而且,早就有心理和教育方面的专家多次普及过,孩子3岁之前才属于婴儿期,但其实2岁半开始就已经有性别意识了。负责任的家长应该及时注意其心理状态的变化,对其进行性别教育。按道理,3岁以上的孩子已经不适合进入异性更衣室了,否则可能会进入性别认识误区,出现性早熟的情况。更何况十多岁的孩子,已经完全是可以独立更衣的年龄了吧,还带入女更衣室是何道理?就算家长自己溺爱到了发昏的程度,也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其他顾客牺牲隐私权。
说到底,发生如此荒谬的事,除了部分家长的个人素质堪忧之外,涉事游泳馆的管理水平也让人质疑。有网友表示,一般正规的游泳馆,都会张贴告示,说明3周岁以上的孩子,不可进入异性更衣室。即便有人硬闯,也会有工作人员劝离。一句“管不了”就放弃管理责任,任由顾客起冲突,或忍气吞声,这样的经营行为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如果酿成严重后果,甚至是触犯法律的。
此前,男孩几岁不应再进女厕所、女更衣室的问题,曾经多次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讨论,却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在不少未婚女性看来,只要不是手抱的婴儿,被其看到裸体或隐私部位都会很不自在,但是对于一些妈妈来说,自家孩子多大了都是个“孩子”。从法律权利和道德义务的层面来说,禁止3岁以上孩子进入异性更衣室,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合理合法。但是具体到实际生活中,也的确有母亲独自带孩子时,有害怕孩子不能自理、走丢等顾虑。所以,此前关于统一规范,推动设立“第三卫生间”、“第三更衣室”的呼声十分强烈。
但是,当地点换到了游泳馆这种非必需场所,当男孩的年龄已经到了十多岁,依然以“是个孩子”为由进入女更衣室,就连“第三更衣室”都没法背这个锅了。设施再完备,规则再健全,也只能约束那些有羞耻心、公德心的人。虽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但人却永远不可能脱离社会单独存活,尊重他人的感受,遵守文明规则,是生而为人的基本素养,也是言传身教的重要内容。不对孩子进行合适的教育,甚至连简单的泳装更衣都不教导的家长,即便再怎么标榜自己爱子如命,都是不合格,不称职的。
要让这样的家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将公共场所的规则树立起来,让所有人有分寸,明是非,经营者不可做壁上观,其他的消费者也应该硬气一些,该投诉要投诉,该抗议要抗议,将自身的权益维护到底,以坚守原则去推动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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