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溪公安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开门搞整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动查纠整改工作,现将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顽瘴痼疾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布,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1-1
整治内容
整治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1-2
整治措施
(1)问题自查。对照“三个规定”要求,开展自查填报,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2)内部倒查。对2018年以来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情况开展倒查,对2019年以来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涉交通事故类犯罪等案件开展倒查,深挖涉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线索。(3)线索排查。对所有记录填报信息进行筛选比对,进一步梳理排查有关问题线索。(4)分类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外部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5)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年度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制度,完善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及时发现、查处和移送机制。
1-3
整治目标
民警对“三个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内容普遍知晓,各项要求有效落实,切实做到逢问必录、逢录必报、违规必究,坚决防止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发生,让不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
1-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2-1
整治内容
整治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2-2
整治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个人自查、组织核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协查、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全面排查有关行为。(2)甄别认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对照公安机关职责职权,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查核、比对、甄别认定。(3)追责问责。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拒不纠正的,从严处理。(4)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对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促进民警廉洁从政、廉洁从警、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3
整治目标
规范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形成全方位、无盲点的监督管理格局,发现违规问题更加容易、处理更加及时。
2-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3-1
整治内容
整治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3-2
整治措施
(1)全面核查。按照时限要求对分局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对长期保外就医、连续怀孕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对摸排发现或者信访举报反映分局在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件中存在违规违法问题或线索的,逐案进行核查。(2)清理整改。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议人民法院销减刑、假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行条件的,及时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并将罪犯收监,重新提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对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予监外执行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3)追责问责。对在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4)完善机制。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完善刑罚交付执行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3-3
整治目标
看守所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坚决防止发生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挑行问题,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3-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4-1
整治内容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4-2
整治措施
(1)全面核查。按照时限要求,逐警逐案评查、召开开门纳谏会、专项检查取保候审保证金返还情况等方法,逐一发现存在问题的警情、案件。(2)组织整改。组织接警办案单位限期整改,逐警逐案反馈结果,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逐个对账销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3)追责问责。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4)完善机制。进一步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探索建立警情案件倒查追责、警情案件办理状态在线查询等机制,健全完善强制措施使用变更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刑事件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督管理。
4-3
整治目标
民警严格规范接处警、依法办案意识全面增强,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涉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4-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5-1
整治内容
整治违规插手、干预民事和经济纠纷问题
5-2
整治措施
(1)线索梳理。开展专线排查以及民警自查和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等案件倒查;督察、信访、法制、情报指挥等部门协同走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清理信访举报,梳理插手、干预民事和经济纠纷的问题线索。(2)建账分流。分局教育整顿办汇总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按照业务管辖权分流至有关部门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3)追责问责。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4)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刑事案件受理立案、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管理。
5-3
整治目标
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执法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违规插手、干预民事和经济纠纷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5-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6-1
整治内容
整治接处警不及时、现场处置不规范、警情分流不精准问题
6-2
整治措施
(1)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3)涉及接处警部门、警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4)对2020年以来群众信访投诉情况开展倒查。(5)开展“我为群众接好每一起警”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接处警警情录入的有关规范要求。(6)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7)制定出台关于城区巡防处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快速反应、巡防处一体的街面巡防机制。
6-3
整治目标
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工作形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文明接警、规范录警、精准派警、高效处警。
6-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7-1
整治内容
整治窗口服务不热情、不细致、不周到的问题
7-2
整治措施
(1)增加受理办理业务岗位数量,加强窗口力量。(2)窗口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3)完善考核奖惩,强化工作督导。(4)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窗口民警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5)试推行户籍业务“区域通办”,实现户籍业务就近办。依托交管12123APP互联网平台及邮政单位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大力推动车驾管业务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6)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7-3
整治目标
提升窗口便民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和“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7-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8-1
整治内容
整治公车私用、违规驾驶机动车问题
8-2
整治措施
(1)集中排查。重点整治民警不遵守交通法规开“霸王车”;在私家车上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不遵守交通法规“耍特权”;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找准问题,列出清单。(2)对照整改。对存在问题逐个对账销号,确保问题全面整改、漏洞全面弥补、隐患全面排除。(3)追责问责。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4)警示教育。用民警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让民警知敬存畏,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5)加强监督、完善机制。逐项建立健全民警日常管理特别是 8 小时以外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8-3
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上下联系动、左右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公车管理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机动车现象
8-4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完善制度长期坚持。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诚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01
受理意见建议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02
监督电话
0831-3334608
03
电子邮箱
3558401710@qq.com
04
来信地址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宜宾市南溪区上正街107号),收件人:队伍教育整顿办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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