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8日13时30分左右,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泄漏,造成铁力市第一水厂停止取水,伊春市、绥化市境内部分河段、农田及林地污染。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二级响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迅速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经过共同努力,4月11日14时,依吉密河、呼兰河全线特征污染物钼浓度稳定达标,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既定工作目标,避免了事件发展成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开展全面调查。
经专家核算,此次事件中尾矿库泄漏232-245万立方米尾矿(砂水混合物)。泄漏钼总量89.39-117.53吨,其中砂相中87-115吨,水相中2.39-2.53吨。事件造成依吉密河至呼兰河约340公里河道钼浓度超标,其中依吉密河河道约115公里,呼兰河河道约225公里。3月29日21时30分,铁力市第一水厂(依吉密河水源地)受事件影响停止取水,启用备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至5月3日由铁力市第三水厂替代供水,其间约6.8万人用水因减压供水等受到一定影响。依吉密河沿岸部分林地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伊吉密河及呼兰河沿线3公里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地下水源未发现钼浓度超标现象。
此次事件黑龙江省二级应急响应阶段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20.45万元,主要包括应急工程费、应急监测费、行政支出费、应急防护费、财产损害费等。其中,财产损害费用1025.77万元。
调查认定有关单位责任:鹿鸣矿业、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为鹿鸣矿业尾矿库回水隧洞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日常监督管理不力;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伊春市应急管理局、铁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对鹿鸣矿业日常监督不力等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及有关国有企业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严肃问责。其中,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下属企业共43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下属企业共9人予以问责。铁力市应急管理局、伊春市应急管理局被责令分别向铁力市人民政府和伊春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伊春市应急管理局、伊春市生态环境局、铁力市政府、铁力市应急管理局、原铁力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1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金属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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