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近日,大队民警侦破二起逃逸案,为受害人员及时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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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天眼让你无处藏身
危害指数:★★★···爆
案件回顾
2021年5月12日7时58分,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接110指令称:在新乡市新中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西50米处,一辆助力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肇事助力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八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发现,肇事车为一辆深色助力车,肇事嫌疑人为一名身着深色上衣、头顶脱发、体型较胖的男性,但车辆型号无法辨认。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民警又通过查看大量监控视频及卡口信息查找肇事车辆及曾驾驶过的车辆行车轨迹,最终成功锁定了逃逸助力车及肇事嫌疑人王某。随后,民警通过电话通知王某到大队接受调查。
嫌疑人到案后照片
王某到大队后,一开始拒绝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后在民警的反复说服教育和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最终对其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起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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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小的事故,逃就是群众的大事!
危害指数:★★★···爆
2021年5月4日15时50分许,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接110指令称:在牧野区创业路前辛庄路口发生一起逃逸案件,车辆为一辆无号牌蓝色带蓬三轮电动车,把碰撞路边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后逃离现场,由于现场监控覆盖不到,民警开始了大海涝针式的摸排走访。
事故虽小,当事人修车仅花了几百块钱,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经过大量摸排走访和视频追踪研判,最终通过一家快递部的快递记录记录,锁定电动车驾驶员为牧野区韩光屯村王某某。
可是打电话无人接听,办案民警多次前往王某某家中都没有见到王某某本人。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终于在5月17日晚上见到王某心。
王某到大队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其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起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
有严厉的惩戒措施
法律补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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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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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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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逃逸事件,该怎么办?
(1)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逃跑,都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
(2)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跑了,千万不要驾车去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自己成为责任方。
(3)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跑时,千万不要跑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逃跑过程中,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4)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跑的方向;如果人员伤亡,还需要打120急救电话。
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于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新乡交警
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nd (如涉及版权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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