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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悦说险”第284篇原创文章
作者:悦悦说险
结婚不是谈恋爱,少了浪漫与激情,多了平淡与琐碎。结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也紧紧关乎两个家庭。
作家三毛曾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
从相濡以沫的承诺,到分道扬镳的结果,谁都是肉体凡胎,经历着这世间的悲欢离合。
这不在“520”这天,最大的瓜,就是陈思诚 佟丽娅离婚:
我不关心他俩离婚,我关心的是:如果陈思诚 佟丽娅两个人买的保险,选择的还是夫妻互投+投保人豁免,后面的保单怎么办?
我设想以下场景:
1、双方和平分手,一起去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投保人豁免这份附加险退保。
2、要不然继续缴纳保费,每年都会想起对方(还能有有由头联系)
3、最差的情况是各自把对方的保单退保。
但是互相把对方的保单退保对各自伤害很大,毕竟现在的身体条件可能不允许以标准体投保保单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异常项目的增加,被除外承保,甚至被拒保的情况都会发生。
如果是发生第三种情况,被保人能有保留这份保单的权利吗?
当然了,法律也提供相应的救济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
被保人可以把相应的保单现金价值支付给投保人,并通知保险公司即可保留这份保单。也就是被保人即投保人了,就和前妻/前夫无关了。
所以我一般不建议夫妻选择投保人豁免,因为婚姻关系的牢固性实在是太差了,据2018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组数据:从1987年到2017年,离婚数量从58.1万对增长至437.4万对,增长6.53倍;离婚率由0.55‰上涨至3.2‰,并从2003年开始连续15年上涨。
选择了夫妻投保人豁免,万一后期离婚,两份保单的投保人变更真的是一地鸡毛。
当然我也看到过夫妻离婚后,当时选择的是夫妻互投,最后丈夫消失就是不给妻子交保费,妻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保单失效的情况,而妻子的情况是已经失去购买健康险的机会,非常惋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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