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开始,国家不断发布和重申“禁墅令”。但在政策的管控之下,各地违规别墅问题层出不穷,填湖、劈山、毁林顶风违规违法者时有所闻,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拆除违建别墅显然还包含着其他的意义,政府公信、法律尊严、社会影响等等。
近日,神州融媒接知情人反映称:河北省赤城县“铭悦乡居”项目,打着民宿的名义违规建设别墅区,项目一期已经建成,二期正在施工,分别为独栋、双拼、联排等别墅建筑,违反国家禁令,挑战政府公信力。
据悉,铭悦乡居旅游示范项目是赤城县“空心村”治理改革的创新试点项目,以共享度假为主题,打造341套共享乡村小院,全部建成后可同时容纳1500人住宿及用餐,充分满足业主及游客的不同度假需求。配套建设农业休闲园、山体步游栈道、主题咖啡屋、窑洞轰趴list、农产品超市、农业研学基地、休闲养殖园、游客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场等旅游配套设施,致力打造成为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京北度假新热点。
铭悦乡居售楼部的销售人员介绍:该项目销售的只是使用权,销售价格每平米6000元—9000元不等。使用权为50年,签订三方合同。甲方为浩门岭村村民委员会,乙方铭悦行(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为购房者。期间,购房者有50年的经营使用权,可以居住、继承、转让,不可以自由买卖。
根据销售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该项目已经在赤城县审批局备案。那么备案以后该项目是否按照程序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施工等手续呢?赤城镇人民政府的某工作人员回复神州融媒称,手续齐全,但领导说不给提供。
赤城县自然规划局某领导针对该项目是否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回复称,该项目占的是宅基地,不通过自规局办手续,办理审批手续都是审批局的事。针对项目现场建设独栋别墅的质疑,该领导回复:“老百姓村里的房子不都是一处一处的吗?就是拆了旧房建新房,搞民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铭悦乡居”项目及配套建设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农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法等问题,神州融媒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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