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捞方式。我国的《渔业法》明文规定,不得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不得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等进行捕捞,违者都属于违法。
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应令行禁止。但总有人利欲熏心,心存侥幸,顶风作案。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坏事,就一定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近日凌晨,云南昭通彝良县的巡河警务人员例行夜间巡逻时,当行至发达河(洛泽河支流)角奎镇发达村段,发现河道里灯光闪烁,疑似有人非法捕捞,于是立即上前查看,结果正在电鱼的二人发现执法人员来了,便迅速逃离了现场。迫于警方的压力,最终雷姓、罗姓两男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两人的电鱼经过。
第二天下午,柳溪派出所的民警巡逻时,在白水江柳溪乡茶坊村段,发现一男子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在江里大张旗鼓地电鱼,便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现场缴获了电鱼设备1套,以及非法所得渔获6条。
目前,雷姓、罗姓、徐姓3名男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