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4月公布的南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7号、8号、9号)显示,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存在高管未经任职核准即履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南通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170万元。
施海、姚锦华存在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案防风险管控不力负管理责任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南通银保监分局分别对2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张霞存在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案防风险管控不力负直接责任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南通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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