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家农商行胆大妄为监守自盗,与客户合谋盗用国家储备粮骗贷放贷6000万元无法收回,严重危及储户金融安全!
原创来源:彪杨 法传播公众号(ID:LAW-S001)
内容提要:监守自盗,与借款户合谋诈骗银行贷款,盗用国家储备粮2500万元冒充8200万元价值质押物,东窗事发后又欺骗担保人,枣阳农商行监守自盗涉嫌重大刑事犯罪!
枣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枣阳农商行违法犯罪线索,向枣阳市公安局作出的犯罪线索移送函
枣阳市是湖北襄阳市辖的一个县级市,枣阳农商行是枣阳市一家大型的农村商业银行,全称为湖北省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枣阳市所占储户存款高达70%以上。但就这么一家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一个骗子银行,枣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该银行的一些违法犯罪线索,并且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农商行涉嫌与枣阳玉皇粮油公司共同骗取巨额贷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枣阳市玉皇粮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李德福任董事长,唐金智为监事,而知情人黄林告诉我,李德福和唐金智是一对夫妻。天眼查还显示,李德福任职的企业还有六家:枣阳市亿欣塑料有限公司、枣阳纬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枣阳市惠农粮食经销专业合作社、湖北泉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枣阳市玉皇米厂。其中,前三家显示存续状态,后三家已显示注销。玉皇粮公司显示存续状态。
2015年,玉皇粮公司分两次从枣阳市农商行贷款6000万元。用价值八千二百余万元的粮食稻谷作了质押,但随后,中粮储襄阳分公司称用于抵押的8、9、10仓库的粮食为国家储备粮仓,不属于玉皇粮公司,而是属于中储粮襄阳分公司,玉皇粮油公司无权把该国家储备粮用于质押贷款。通过诉讼,中储粮襄阳分公司追回了属于分公司的储备粮食,但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商行监守自盗,虚构抵押物事实显现
中储粮襄阳分公司追回的用于抵押的稻谷价值为九千多吨,价值2500万元。襄阳公司追回了国家储备粮之后,去除中粮储被质押的谷物,那还应当有5700万元的抵押物,但实际上,这5700万元抵押物,是农商行与借款户枣阳市玉皇粮油公司所虚构出来的,只是一个数字,并不存在。
也就是说,通过枣阳市农商行工作人员与玉皇公司的共同合谋运作,把襄阳公司的粮仓2500万元的谷物虚说成了8200万元,共同骗取了6000万元的枣阳市农商行的贷款。
从这一事实可以证实,该贷款就是银行与借款户枣阳玉皇粮公司合谋,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监守自盗的违法犯罪的贷款,损害的是储户的利益,银行的声誉,已经深度触犯国家法律。
受害者黄林:农商行骗的步伐一天都未停止!
黄林是本案的受害者,他向我详细讲述了自己受害的经过。黄林是当地一个比较有实力的走南闯北的人,从事养殖业,由于头脑灵活,勤奋努力,近五十的他拥有不菲的家业,其中,位于南漳县清河管理区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就是他的产业,该不动产产权证号为南漳县不动产权第0000250号。不动产权证显示,该地共有80000.5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5211.31平方米,据介绍,在当地的价值约5000万元左右。
受害者黄林在自己的工厂门口讲述枣阳农商行对自己欺骗担保的经过
黄林说,农商行找到他之后,让黄林帮忙抵押担保:“他们当时告诉我,这两笔贷款的总额是6000万元,设定的抵押是8200万元,抵押本来很足够的,但因为中储粮的部分产生纠纷,让我担保解急一下,而我当时想,农商行是枣阳市最大的商业银行,在储户存款所占比例很大,所以也就相信了,也就在他们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字了。但没想到,这是一场骗局”。
黄林接着说,“签字之后才想到,他们做我工作的时候,其实连主合同都未给我提供,其他的担保合同同样也未给我看一下,只说与中储粮有纠纷,我当时急着向农商行索要,但他们根本不给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这是他们对很多人的欺骗手段!哪有担保之后连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不给的!我至少要知道为什么担保,我担保了什么啊!”
陷入诉讼,黄林怒揭农商行黑幕!
黄林继续说,他出于对农商行的信任而提供了应急担保,但他们却担保合同都未给我,我什么都没有!担保后,玉皇粮油公司依然逾期违约,他们双方签订了展期协议,他们也未告诉过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农商行2019年1月9日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我也成了被告,要我承担担保责任,我才感觉到自己被他们欺骗了。在如此情况下,我不得不揭开他们的罪恶,公开指出他们的犯罪行为:虚设巨额抵押物,把2500万元的抵押说成是8200万,且还冒用的是襄阳中储粮的战略储粮,监守自盗,东窗事发之后又采取欺骗的方式让我担保。他们在枣阳法院是实在进行不下去才不得不撤诉的。
“但我不允许撤诉,哪有随便起诉,随便撤诉的”,黄林接着说,“但他们是银行,他们钱多,在他们的一系列运作下,还是撤诉了!而且撤诉之后,又到襄阳中院把两个案件合并后再次起诉,他们有钱,他们想咋弄就咋弄,老百姓无法!”
但在枣阳法院的诉讼中,枣阳法院通过审理已经发现了该贷款为监守自盗骗取贷款的事实,并且作出一个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函。
黄林叙述道,他还同时向银监会反映过,银监会也给了黄林回函,但又称此事内部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如此违法乱纪的事情,内部处理就行了吗?
银保监会给黄林的回复中,承认枣阳市农商行贷款违规问题,却只称在内部进行严肃的问责。黄林的质问是:“如此事实清楚的严重犯罪,仅进行一下内部问责,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襄阳银保监会究竟想保护什么?“
根据调查了解,黄林并非借款人找其担保,而是农商行与借款户枣阳市玉皇粮油公司相互勾结冒用中储粮襄阳分公司2500国家储备万元粮冒充8200万元稻谷质押事件东窗事发之后找到黄林而寻求担保,银行并未给黄林说实话,当时的黄林还被蒙在鼓里,认为银行不会欺骗自己而出于对银行解急的担保,黄林在该贷款中并未有过什么好处。
事态严重,事关整个枣阳人民的金融安全
目前,此案还在发展变化之中。黄林说,他最不服的是,一方面枣阳农商行向枣阳法院撤诉,一方面枣阳法院也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犯罪线索,但另外一方面,枣阳农商行还可以合并两个案件到襄阳法院进行起诉,襄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枣阳农商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只字不提。
天眼查信息显示,枣阳农商行自身风险高达2497起!
天眼查信息显示,枣阳农商行存在的风险高达2497起。黄林说,枣阳农商行就是不折不扣的“庞氏骗局”,一方面拼命揽储,另外一方面却又利用存款大量从事犯罪行为,为某些犯罪集团谋取巨额不法利益,黄林称他所知道的枣阳农商行的与本案关联的一个工作人员的个人财产就高达数千万元之巨,但同时也知道数千起贷款都无法收回。,都是违法放贷!
黄林认为,如果不立即打击枣阳农商银行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未来,枣阳人民将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黄林最后说:“法律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其重要职能应该体现惩恶扬善,但目前的事实表明,如此重大刑事犯罪,但已经被查实的枣阳农商行却尚未受到惩罚,这背后一定存在着巨大的问题”。
本案后续如何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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