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6时45分,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临颍县大郭乡社仓村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致一老人死亡,要求处警。该大队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除了尸体及一双布鞋外,无其他任何物品,且刚下过雨,现场已被雨水冲刷破坏。经过现场走访,民警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该案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临颍县公安局立即成立“4·24”案件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推算,被害人经过事故现场的时间应为当日凌晨1时50分至2时30分。
民警迅速对案发时段内经过现场的所有车辆进行排查。他们辗转漯河、周口、驻马店、信阳、平顶山5市,驱车约3000公里,3天3夜排查了60多辆车。经过反复排查比对,民警最终确定车牌号为豫LM3XXX(豫P26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重大嫌疑车辆。
在有力的证据和强大的法律威慑下,4月29日,犯罪嫌疑人贾某投案自首。2021年5月6日,临颍县公安局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贾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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