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5月12日
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夏宝平(绰号“老宝三”)等21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
该案系省扫黑办督办案件。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开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夏宝平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因打架凶狠不计后果、讲江湖义气,并因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斗殴受伤,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夏宝平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30余起,违法活动3起。借助组织恶名和影响力,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垄断水果批发行业、工程土方运输行业、铅酸蓄电池回收等行业,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台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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