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有杭州群众在茶山、小区内发现了豹子的踪影,继而引出了野生动物世界三只未成年金钱豹外逃事件。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地居民因此感到害怕。截至目前,已经有两只金钱豹被找回,还有一只金钱豹没有找到。相关部门出动了直升机,组织了近千人的搜索队,沿线巡防布控。
此次事件中,野生动物世界的态度让网友们愤怒,园区负责人一开始否认有动物丢失,之后又称金钱豹还没有成年,危害性不大,为了不引起恐慌才没有报道的。而网友则发现,该动物园明知道有金钱豹外逃后,仍然开放营业,甚至还组织小学生春游。
5月10日,动物世界的5名相关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具体来说,这5个人,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从民事的角度来看,《民法典》1249条是这么规定的: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还有一只金钱豹没有被找回来,若是它伤了人,动物园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从理论上来说,搜索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也应该由动物园来承担。
居民都在小区内发现豹子踪影了,动物园还打算继续糊弄下去,说明他们的管理存在问题,或者说是为了利益,忽视了公众安全,毕竟豹子是五一前逃走的,假期里去旅游的人很多,园区一旦关门,每一分每一秒都会流失金钱。
金钱豹是一级保护动物,被人类喂养长大的豹子,基本上没有野外独自生存的能力,不知道如何觅食,还有可能被城市里的车辆灯光给吓到,外出后如果不及时找回,也伤可能会伤害到这三只小豹子。这5个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按照《刑法》134条之规定的:“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外,该动物园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1条是这么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单位停业整顿”。
目前来看,我国和动物直接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动物防疫法》,该法主要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播而制定的,还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外的丹顶鹤、大熊猫等,受到了该法的保护。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专门性、地方性的条例法规,但并没有专门针对动物园、动物世界的特别法律,动物园出现问题后,适用民法体系和刑法体系中的一般规定。
2017年初,上海某动物园内,一对熊猫母女染病后相继离世,引起了舆论热议,细心的人员对该动物园过往的新闻进行了整理,发现在短短10年时间内,该动物园已经养死了五只大熊猫。
大熊猫憨态可掬,是人人都喜欢的国宝,这样的新闻被曝光后,网友们又伤心又愤怒,之后林业部、大熊猫保护中心相继发文,表示应该弄清楚大熊猫死亡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很可惜,这些诉求最终没有被满足,相关部门罚款整顿后,野生动物园又开始营业了。
有人认为,我们国家也应该制定专门的《动物保护法》,去保护那些可爱的生灵们。其实相关机构和人大代表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议案,在未来这一法律是很有可能被落到实处的。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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