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之前被破坏的林地,目前,补植的树苗长势良好,我们今后将继续加强管理,让他们健康快速成长起来。”古城村工作人员介绍道。然而,一年多以前,这里确是另一番景象。
案情回顾:
2013年6月至2015年秋末期间,被告李某某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4次在延吉市依兰镇依兰林场砍伐林木。李某某等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同时也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和绿化景观功能的减损,涉嫌刑事犯罪。2020年1月20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盗伐林木案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2月9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4月1日,根据《全州检察机关“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方案》,按照爱民实践活动月安排,通过走访调研,推动实现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延边州检察院深入开展“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攻坚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鸿一一行检察官,来到延吉市依兰镇古城村,回访调研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涉盗伐林木等案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驱车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延吉市依兰镇依兰林场,一行人在复种的区域仔细查看树苗的生长情况,看到长势良好的小树苗,全鸿一副检察长说:“这一片原有植被已经破坏殆尽,现在看来,被破坏的林地已经得到了恢复,补种的树苗长势挺好,符合造林成活的标准,未来可期。”
随后,一行人来到村委会,与林业局、依兰镇、古城村两委班子开展座谈会,详细了解古城村的基本情况、本案对当地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群众对该案的办理意见。会上,全鸿一副检察长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攻坚战目的意义,解析关于盗伐、滥伐林木罪法条,从个案入手,分析涉林犯罪问题原因,并对林业采伐监督提出建议。同时表示,依兰林场是延吉市重点的林业区,古城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把林业资源保护好,坚决防止盗伐现象再次发生。延边州检察院将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调查回访工作,确保整改有效落实,将在今后积极为古城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延边州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切实维护好延边的生态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为绿色生态筑牢“检察屏障”。(通讯员:张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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