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红太阳(证券代码000525)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红太阳”,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在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2019年度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和红太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9.16亿元。2020年1-6月,公司为南一农集团担保融资事项违约被银行划转,增加资金占用8500万元。前述资金归还后,公司又将关联方归还的大部分资金用于为南一农集团和红太阳集团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质押。2020年7-12月前述担保质押资金到期被银行划转。截至2021年4月28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29.649亿元,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我们注意到,在2020年7月6日晚间,红太阳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红太阳(证券代码000525)最终被证监会处罚,则股民可依据该法律规定向上市公司提出投资损失的索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在2019年1月7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索赔报名参与该律师团队的集体索赔代理。在最终未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开消息显示,ST红太阳以环保农药、动物营养及中间体为主业,产品范围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动物营养及中间体等系列。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亿股;红太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45万股,位列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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