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瑞金市拔英乡荣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南昌、村委会原主任刘捡庆套取挪用救灾救济资金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刘南昌和刘建庆先后将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共计6.8万元,套取挪用于村委会其他费用支出和补偿村“两委”干部种植产业受灾损失。2021年1月,刘南昌、刘建庆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定南县岭北镇长隆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平违规借用、拖欠贫困户贷款问题。2017年7月,李文平违反群众纪律,借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贷款,且拖欠未还,造成贫困户无法使用扶贫贷款发展产业,侵害贫困户利益。2021年1月,李文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信丰县安西镇大星村委会治保主任、民兵营长郭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和2019年种植中稻期间,郭峰利用村干部身份,安排大星村聋哑人谢某、贫困户胡某等人为其插秧,未支付报酬,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1月,郭峰酒后向安西圩镇一户个体经营户收取卫生费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郭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中心分局干部王启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6年至2020年,王启强明知青龙镇某食品加工厂存在生产、销售有害食品违法问题,仍多次收受该加工厂老板黄某所送钱款共计9万元,并在执法检查中对其予以关照。王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王启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上犹县东山镇石坑小学违规向学生收费问题。自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东山镇中心小学所属石坑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厨工工资及燃料费共计9万余元,除用于食堂开支外,还用于发放教师补助和日常办公支出。对此,石坑小学时任总务主任兼报账员赖丽英、时任总务主任郭明兰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校长郭起法、郭谱洪和现任校长舒国群负有领导责任。赖丽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赖丽英受到警告处分,郭明兰、郭起法、郭谱洪、舒国群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江西省赣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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