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21年5月15日起,重新启用之前因道路施工和线路维修停用的3处电子警察设备。
一、电子警察设备地点:
1.宝山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路口西565米;
2.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南北街;
3.新乡市凤泉区市场东西街;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时拔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机动车涉牌涉证类违法;
以上3个路口自公示期满7日后自5月15日零时起开始启用执法,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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