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5月6日,据有关媒体报道,湖南一名小学生在见网友后,遭到对方性侵,还被引诱卖淫。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尚未作出宣判。文章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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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小学毕业的小佳(化名)被婶婶转到其他学校上学,不是为了更好地学习,而是为了远离那个不堪回首的地方。小佳升入初中后,开始变得暴躁,还经常说脏话,和以前大不相同,而她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欺负,同学们也因此孤立她。婶婶见小佳和其他同学的关系不好,只能再次为她办理转学手续,而小佳之所以变成这样,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2007年12月小佳出生,她是家里第三个女孩,她还有一个妹妹,但后来被送到别人家抚养了。小佳三岁那年,她的母亲因为白血病去世,此后她的父亲整日沉浸在悲痛之中,开始酗酒,还患上了精神病,婶婶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2020年5月,当时的小佳还未满13岁,她在网上认识了李某利。在一次出去玩的时候,李某利在明知小佳未满14岁的情况下,将其带到宾馆实施强奸。小佳回忆到,事情发生前,隔壁班和她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女生约她出去玩,当时的她有些想离开家的想法,便答应了。那一次,女生带她见的就是李某利和其手下的小弟。
小佳表示,第一次出去玩,并没有发生意外,她也没有戒备。第二次,就被李某利带到宾馆,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她根本逃脱不了。此后,李某利多次侵犯小佳,而小佳感到十分羞耻,不敢将此事告诉家人,只能默默忍受。
每次李某利都会让他的四个小弟到村口接小佳,小佳也曾反抗过,不想去,四人便骑着摩托一直在村口徘徊,小佳怕被人看见只能任其摆布。小佳被送到宾馆后,四人便在楼下帮忙把风。除此以外,李某利还引诱小佳卖淫,称自己身上背了案子,需要十万元才能摆平。之后又告诉小佳卖淫挣钱容易,还特别快,等到赚够钱,他们就结婚。年纪尚小的小佳被对方洗脑,信以为真,便被李某利引诱卖淫。
只要小佳稍微表现出不愿意,李某利便大发雷霆,对其辱骂,有时还会装可怜,博取小佳的同情,“可能你心里不是那么在乎我,不那么爱我。”为了让小佳卖淫帮他赚钱,李某利甚至开出一些条件,但从来都没有实现过。
此后李某利和宾馆老板黄某燕达成合作,由老板介绍嫖客给李某利,再由李某利的小弟接送小佳到宾馆卖淫。共计十次,这些人里年龄最大的有52岁,最小的也有35岁。除了小佳,宾馆老板还介绍、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卖淫。
事后,李某利因犯强奸罪被提起公诉,而他的四名小弟成为从犯,分别为2004年、2005年、2006年生人。目前,小佳的代理律师已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涉案的李某利、李某利的四名小弟、两名宾馆老板、四名嫖客,共计11人,提出赔偿小佳80万元的诉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尚未作出宣判,涉案的11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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