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5月7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称,收到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申能集团)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根据该承诺函,申能集团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东方证券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申能集团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申能集团将在本次配股获得东方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批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3月30日,东方证券发布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配售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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