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第一小学邀请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王艺洁律师对全体教师、家委会代表、学生代表进行了专业培训指导。
王律师首先联系生活事例阐述了惩戒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该如何定性,如何在实际教学中识别需要实行惩戒行为,以及大家最关注的该如何实行惩戒行为做了详细、专业的解释。王律师的语言准确专业又通俗易懂,结合典型案例让大家对《规则》的了解更加深入。王律师还提出了教育惩戒需要家长的支持与配合,为家长朋友们提供了家长救济途径。听了专业讲解后,在场的家长代表们认识到了惩戒教育的重要性,纷纷表示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并会在各自班级中积极宣传。
开发区第一小学副校长崔娟娟对整个活动进行了总结发言,着重指出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教育要有“温”有“度”。教师选择惩戒措施,应遵循育人原则,以可接受的方式将惩戒目的触及学生心灵,防止滥用惩戒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要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
同时,学校通过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队会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小学校规校级》内容。通过校门口电子屏幕和学校公众号推送文章在家长中进行广泛宣传学习。
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烟台开发区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及家长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使学校及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使家长和社会能够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和教育管理手段之间的良性循环。(图文/吕本政 于旭梅 肖龙辉)
责编:叶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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