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
应该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
但是近日
盘锦一名出租车司机
全然不顾乘客和自身安全,
酒后“上岗”,
结果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2021年4月24日00时35分,盘锦交警兴隆台大队正在辖区双园岗北侧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在临近交警设置的卡口前连续、多次、快速变道,形迹十分可疑。见此,执勤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查看情况。
打开车门,酒气扑鼻。民警随即对车辆驾驶人作出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位出租车驾驶人
可以说是凭“实力”砸了自己的饭碗!
为“侥幸”付出了的代价
盘锦交警提示:
出租车司机载着的是乘客的安全,外出揽客的“的哥”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乘客负责,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同时,乘客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驶行为的,请拒绝乘坐,并及时拨打2683000报警。
来源:盘锦交警
(二三里编辑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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