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Spenser的第900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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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忙着做视频,很多伙伴们留言,希望我聊一聊郑爽。
继石破天惊大瓜的“代孕弃养”之后,郑爽又以一己之力让各种权威官媒在热搜上关注她。
77天1.6个亿,日赚208万,网友们看到这个数字之后,都觉得以后再听到个什么年入百万千万都没感觉了,现在都以爽为单位了,一爽等于1.6个亿。
说实话,我看到这个单位的时候,掐指一算,我TM不就是个中产,还是挺苦逼的那种。
这个1.6个亿,据说是未播剧《倩女幽魂》郑爽担任女主角的片酬。
这个剧,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那么是哪个缺心眼的片方敢那么大手笔,将1.6亿片酬说给就给,是看重郑爽的流量么?
郑爽的收视能力未必有那么强,而且在没有沦为素人前,除了刚出道的一部《一起来看流星雨》口碑收视不错之外,其它的剧都没有太多的记忆点。
永远不要为资本担忧,资本不会做赔钱的买卖。
合同是明码标价给郑爽的片酬是4800万,另外的1.12个亿分摊到爽妈的合同里去了。
为什么是4800万?
因为限薪令,把演员的片酬定在了最高5000万。
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一部分为了避税,因为税率高达40%;
还有一部分就很复杂了。
国家对于演员的限薪令,远不止偷税漏税问题,一部片酬1.6个亿就算是不偷税也是不合理的。
很多的钱一进来,而拍电影拍剧其实花不了那么多钱,那么这些钱哪去了呢?
这个时候,就太需要这写个阴阳合同来消化这些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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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都不是傻逼,他们为什么愿意为了一部可能不会火,甚至播都不会播的剧投资那么多钱,给演员那么高的片酬呢。
很简单,我之前在写《为什么唐人街探案3注定会是烂片》中就给大家分析过。
资本是很狡猾的,他们往往在一部电影或者剧开拍之前,就把钱给挣到手了。
这就是现在很多影视资本的运作方式。
所以才不顾“限薪令”,天价的阴阳合同说签就签。
那么很多人都好奇,这些钱哪里来的呢?
《倩女幽魂》出品公司是北京文化公司,这家公司出过很多爆款影视作品,但是公布的财报却是年年巨亏,这几天还上了个热搜:去年亏损超7亿。
就这样的巨亏公司,还敢开天价片酬,合不合法不好说,但是真的有些不太合理。
亏的是谁的钱呢?
目前郑爽成了税务总局的重点关注对象,全网哗然,等着看爽的好戏。
案子还在调查中,我也不能妄下推断。
更让人气愤的是,郑爽拿着208万的日薪,却干着连月薪5000的人都不耻干的事:
超市吃东西不付钱;
小狗生病找个盒子就准备扔掉;
PS一张假机票来骗取报销费用;
穿过的旧衣服、过期的创可贴、从节目组顺回来的道具,转手就拿到某鱼高价卖掉;
就连雇佣男友张恒做经纪人,也只是想让他免费打工。
张恒也的确是渣,给大家上演了什么叫“前任是最恐怖的动物。”
不过试想一下,这样的郑爽,被渣男报复,闹出惨案,挺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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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的案子,其实只是娱乐圈的冰山一角,里面的水深着呢。
对于郑爽这个人或者明星,发生这样的惨案,从爆料的消息来看,现在的结果完全是:活该。
因为她实在太贪婪了,或者说,她一家子都太贪婪了。
她作为国内的顶流明星,居然没有财务、公关,法务专业团队,这波神操作让人大跌眼镜。
我很多文章中都有这一句话“省钱,是省不出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在该赚钱的时候省钱,更不要在该花钱的时候省钱。
明星本来就需要很多人围绕她服务、工作赚钱,这无可厚非。
你把这个钱省下来了,带来的是无穷的官司和烦恼,甚至犯法,完全得不偿失。
创业的老板不懂得分钱,企业是做不强的。
明星就相当于老板,把什么事情都交给并不专业的家人去干,钱都让自己一家子拿走了。
格局太小了,风险太大了,不出事才怪。
为了钱财敢践踏法律,为了钱财到头来名利双失。
这种局面,她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
叔希望,明星们能够拿作品说话,影视制作方也能良性运作好的作品。资本逐利的那一套,玩多了总会穿帮。
五一节也到了,咱们这些不够“爽”的普通人,还是要及时行乐,找点能够爽的事情。
有空,多看看叔的视频,最近拍了很多干货,大家多去看一看,说不定能够找到关于挣“爽”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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