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严厉查处破坏换届选举行为,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1起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4月23日,我市公安部门接群众举报,反映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有人违规发放候选人名单及豆油票。
经查,2021年4月22日,某镇某村村民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吴某某四人,发放油票、候选人名单,收买选民,妨害选举,其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秩序。
其中,李某甲为组织者,情节较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李某甲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给予李某乙、李某丙、吴某某三人分别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7条之规定,经研究,取消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吴某某四人的村委会候选人资格。
当前,全市村“两委”换届正处于关键时期,保持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尤为重要。广大党员群众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吸取案例教训,引以为戒。
对捣乱选举场所;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以混淆视听;利用金钱、财物收买选民;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资料等妨害选举的行为,
我市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手软,露头就打、一查到底,让不干事、乱整事、搅和事的人受到应有惩罚,坚决维护好此次换届选举的良好环境,确保换届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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