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㈠ 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全称: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渤海人寿
英文全称:Bohai Life Insurance Co., Ltd.
英文简称:Bohai Life
㈡ 注册资本
130亿元人民币
㈢ 注册地
天津
㈣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㈤ 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天津市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
㈥ 法定代表人
吕英博
二、2020年度财务会计信息
㈠ 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㈡ 利润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㈢ 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㈣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㈤ 财务报表附注
1.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bohailife.net。
㈥ 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渤海人寿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1所述,截至报告日,这些事项涉及的部分债务人尚在重整过程中,债权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㈠ 假设及方法说明
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⑴ 未来现金流假设
我司暂不涉及。
⑵ 主要精算假设方法
毛保费扣除首日费用后按照1/365法计算基数,并考虑风险边际,进行充足性测试。
⑶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对于采用年度可续保定期方法(YRT)进行分保的业务,其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照非寿险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方法,采用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计提;
2)对于采用成数共保方式进行分保的业务,应收分保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根据具体的再保合同,合理确定。
2. 未决赔款准备金
⑴ 未来现金流假设
我司暂不涉及。
⑵ 主要精算假设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RBNP)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IBNR,对于短期健康险,赔付数据比较充足,采用链梯法、B-F法,选取评估结果的最大值确定最佳估计值;对于其他险种,因赔付数据较少,按照该会计年度实际赔款支出的1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RBNP,根据系统中记录的已经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索赔金额,采取逐案估计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IBNR+RBNP)*理赔费用率。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参考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指引确定。
⑶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对于摊回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对原保险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逐单分别乘以对应的分出比例来计算。
对于摊回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对原保险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各产品分别乘以对应的平均分保比例来计算。
3. 寿险责任准备金
⑴ 未来现金流假设
1)总体假设:合理估计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的计算基于评估时点的经验分析结果更新假设,剩余边际摊销比例基于保单签发时点的假设锁定。
2)折现率假设:
i.传统险折现率: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数,加合理溢价确定。
ii.分红险折现率: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iii.万能险折现率: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3)费用假设:在费用假设方面,分为保单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两个费用口径。费用假设基于业务规划中本公司处于成熟状态时长期假设,不包含本公司快速成长阶段的费用超支。费用假设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
4)保单红利假设:公司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以及公司红利分配政策等因素,确定保单红利的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5)其他假设:其他假设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等,我司根据评估时点的实际经验,参考行业经验、再保险公司报价及监管指导意见,确定合理估计值。
6)风险边际的设定:设定风险边际主要是由于假设设定存在不确定性,我司采用情景对比法来确定风险边际。
⑵ 主要精算假设方法
寿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根据财政部规定,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应该包含以下三个组成部分:即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i. 合理估计准备金
在每个评估时点均按照评估时点的假设,采用预期未来净现金流折现方法:即未来相关给付和相关费用的现值减去未来毛保费的现值。
ii. 风险边际
综合考虑国内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现状及我司的实际情况,我司采用情景对比法。对于具体不利情景的考虑,涉及发病率、死亡率、退保率及费用率等。
iii. 剩余边际
首日剩余边际=Max(0,-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首日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签发时点的评估假设计算。
2)未决赔款准备金
同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处理
⑶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同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同寿险责任准备金
㈡ 准备金结果对比分析
1. 准备金结果
2. 对比分析
由于公司业务正常发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由于我司保险期间小于等于1年的产品业务规模及结构变动较大,导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增长幅度较大。此外,随着理赔进展经验的改善,未决赔款准备金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均与分保前的准备金变动趋势相当,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增长幅度较高,是由于2020年新增了一笔大额共保业务。
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㈠ 风险评估
截至2020年末,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为2.95亿元,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为37.31亿元,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为6.79亿元,整体风险在公司风险偏好可接受程度内。在偿二代监管规则下,公司将风险分为七大类风险分别进行管理,七大类风险状况如下。
1. 市场风险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A股市场于春节后出现两次较大幅度回撤。二季度内,凭借出色的疫情防控能力和较强的经济韧性,中国经济持续复苏,A股市场迎来持续上行。下半年,市场经反复窄幅震荡后,实现突破。对比可见,2020年和2019年均呈现出上半年持续上行、下半年箱体震荡的走势,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急涨急跌并未明显减轻。在投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随着A股市场不断上行,公司承担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不断增加。上半年,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由2019年末的26.95亿元升至半年末的30.26亿元,至年末进一步升至37.31亿元。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占用于下半年进入预警区间。为推动经营发展,公司于2020年内承担了更多的市场风险。其中,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0年末达到35.22亿元,占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比例继续保持在90%以上。
2. 信用风险
公司自主投资债券债项级别主要分布在AAA,其中包括部分主体级别为AA-及AA的债券,由外部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行业以关联方投资为,到期期限以1-2年为主。我司自主持仓债券主要为关联方债券、城投债及东旭相关债券,城投债以AA的城投为主,较多集中在地级市下属辖区。东旭集团及西藏金租同为东旭系债券。2020年公司整体面临的信用风险水平较大。信托资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计划:由于信托资产以及部分资产管理产品涉及到关联方,海航集团整体的流动性压力较大,导致关联企业出现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风险,公司的持仓资产面临的违约风险较大。公司银行存款共涉及5家城市商业银行,银行主要级别分布在AA+以上,未出现信用风险引发的事件。受今年贵州四川等西部地县级城投出现非标违约,导致市场对低行政级别城投产生担忧,同时2020年下半年相继发生永煤集团、华晨集团等大型地方国企违约,导致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呈现上行趋势,公司债券信用利差有所扩大。再保险业务交易对手国际评级均在A以上,信用风险均很小。应收账款整体规模不大,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 保险风险
公司对保险风险中损失发生风险最低资本、退保风险最低资本和费用风险最低资本均按照监管规定采用情景对比法进行计算,2020年全年表现较为平稳,各类风险最低资本均有小幅上升处于公司风险限额的正常区间。
保险风险监测指标中大部分指标在合理范围内。由于公司运营时间较短,赔付数据不够充分,经验不够稳定、赔付率具有一定波动性,医疗产品赔付率假设的偏差率稍高。公司未来将持续关注,若实际赔付率确实远高于当前假设且经验数据稳定,将对假设进行合理调整。
4. 流动性风险
2020年,公司保费收入现金流入84.78亿元,退保支出14.20亿元,赔付支出2.97亿元,再保业务现金流支出净额为5.09亿元,业务现金流净额为62.52亿元。业务现金流较上一年度有所改善,资产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定,资产变现压力总体可控。受益于负债端产品结构改善和保费持续净流入,流动性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上年末的11.37%微升至本年末的12.65%,符合相关保险监管规定(大于5%),处于公司风险监测的关注状态。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5.操作风险
2020年一至四季度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分别为B类、C类、C类、B类;各季度风险监测的异常指标均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推动整改;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纳入损失事件库进行管理; 2020年,公司根据《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与管理办法》并运用操作风险RCSA评估问卷,对福寿添金终身寿险、长期定额给付医疗险等10余款产品进行操作风险可行性评估,整体风险可控;2020年度内控自评工作发现问题20项,年初已形成内控管理报告并经领导层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内控自评估工作启动时下发各部门确认整改完成进度。报告期公司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6. 声誉风险
参照监管评价体系,本年度我司风险偏好中声誉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的标准根据重大声誉事件发生与否、一二级媒体持续报道时间、舆情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未出现重大品牌负面影响事件,因信息披露不当(关联交易补报)原因出现四级风险一次,一、二级媒体原发量为0。针对其他媒体的报道,公司已采取主流媒体及时沟通与回应、正面新闻进行声誉修复、加大高层互访等有效措施进行了处置化解,未出现更高级别危机。
7. 战略风险
2020年,公司定期跟踪、评估各要素部门规划实施情况,监控战略风险变化。2020年公司各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监管最低要求,保费收入方面,2020年公司整体业务执行率与预算分解任务基本一致,保费收入增长率和规模保费增长率在预期范围内。
㈡ 风险控制
⒈ 风险管理组织设置及职责
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专业委员会辅助决策、经营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⑴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⑵ 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全面领导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首席风险官是具体领导和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公司层面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
⑶ 总公司风险管理相关部门
总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包括:建立与维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维护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方法;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开展风险宣导工作,推动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合规法务部对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规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协同风险管理部构成风险防控第二道防线;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执行独立的评估和保证,构成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
⑷ 分支机构及总公司部门层面风控部门或岗位
公司在省级分支机构设有合规风控部,在资产管理中心设有风险管理岗位,在总公司各个部门均设有兼职风险管理员。
2. 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偏好,通过主动管理风险,努力实现资本、规模、风险、收益之间的平衡和匹配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保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保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持续遵循各项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风险限额执行情况未出现异常。反映出公司运行情况均在年初设定的风险偏好约束之内,未出现重大偏离。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公司2020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险种分别是渤海人寿利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渤海人寿恒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D款)、渤海人寿前行无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渤海人寿福慧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五个险种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公司2020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仅有五款保险产品,分别是渤海人寿丰泰永康两全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附加安康稳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鑫账户终身年金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财富管家终身年金保险(万能型)以及渤海人寿梦享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五个险种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六、偿付能力信息
七、关联交易信息
2020年,公司进一步健全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内部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1项。有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合规负责人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作为主要管理机构,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良好。公司定期收集、更新关联方信息档案,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备2次,公司关联交易均遵照规定程序完成决策审批。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2020年,渤海人寿全面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性及合理性专项排查”工作措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完善,完成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董事会管理并融入公司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有效性,渤海人寿于2020年度内举办了“强化消保意识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强化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意识,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覆盖保险消费的业务、服务全流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