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出新款了?并没有!如果你违停的车辆被贴了罚单,罚单上还附了收款二维码,那么你一定要小心,仔细辨别罚单真伪, 因为,这也许是新的骗术。近日,某地车主就遭遇了这样的事,自己的车被贴了很多罚单,他们又是怎么处理的了?
事情还得从一个游手好闲的男子说起。
有个男子,因为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关于“赚钱”的办法,就自己起了贼心,想要试验一下。那个办法说只要在路上的豪车上贴上“罚单”并且附上二维码,那就能收到来自车主的转账。
男子信以为真了。而且还花了一千多块去打印假罚单,看准了豪车,就往上面贴。本以为计划成功了,能收到一大笔钱财,但没想到自己一共收到了89次的转账,而一共只有两块钱不到。
原来,车主们没有上当,扫描二维码之后都给骗子转了几毛钱,甚至还会带上几句骂人的话,这也让小伙感到特别的气愤,没想到自己花了几千元印了这么多罚单,连本钱都没有收回来。
当然,更多的车主是选择报警。接到举报后,经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鉴定,此违法停车告知单确系伪造。民警也是顺着线索找到了男子,并当场查获还未使用的假冒交通罚单数张、用于作案的电脑和手机各一部。经审讯,肖某对其伪造罚单用于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的罚单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处罚。
本案中,男子为了发财,伪造了交警罚单,罚单上盖有交警印章,其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罪。
编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男子伪造交警罚单,在罚单上附上收款二维码,收到了89笔转帐,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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