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大货车观察不周,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卷入车底,导致骑车人当场身亡。去年7月18日,枣庄滕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4月27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肇事大货车司机被依法吊销驾驶资格。
2020年07月18日17时18分许 ,单某某驾驶鲁DZ3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滕州市东沙河街道通达加油站至前梁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通达加油站北拐弯处右转弯时,与前方同向行驶马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当场死亡,马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滕州交警成立了事故深度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据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单某某驾驶机动车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由于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滕州伍伟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未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肇事驾驶员单某某驾驶机动车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滕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未按规定对道路的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及时进行维护和设置的行为,建议滕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对滕州市境内县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情况进行摸底清查,确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做到彻底整治无死角。
针对滕州伍伟运输有限公司,对所辖车辆的驾驶人未尽到安全教育培训、核查义务,建议滕州伍伟运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滕州市交通局彻查该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并作出限期整改处罚决定。
建议责成滕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人单某某的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