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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朋友装修房屋,却因为事先未沟通好,装修结束后,房主认为房屋所贴瓷砖没有呈现自己想要的效果,双方之间出现矛盾。近日,南漳法院薛坪法庭来到板桥镇断河坪村成功调解一起因建房引起的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承揽了朋友殷某夫妇的房屋修建工程,双方约定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房屋包给陈某修建。前期,双方未对房屋瓷砖粘贴等事项进行沟通,在房屋修建完成后,殷某夫妇认为瓷砖没有贴成自己想要的效果,为此产生矛盾,殷某夫妇拒绝向陈某支付尾款。陈某多次讨要并经过当地村委会、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将殷某夫妇诉至法院。
薛坪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之前关系不错,如果依照法定程序判决,虽然能案结事了,但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因此决定先进行调解。打定主意后,承办法官联系陈某,一同到殷某夫妇新修的房屋现场。
见面后,双方当事人就瓷砖等问题开始争论,法官则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并现场查看了新修房屋的情况,注意到陈某修建的房屋确实存在几处处理不够好的地方。
承办法官告诉双方,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不能因此而斗气,激化双方的矛盾,引导他们思考自己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是否也有不当之处,如果就因为这样一些小小的矛盾而失去了一位朋友是否值得。
最终陈某对修建房屋没有达到殷某夫妇要求的地方,表示可以减少工钱,殷某夫妇也认为自己当时处理问题的方式欠妥,双方当场达成协议,殷某夫妇当即支付了剩余工钱。双方为当时在争执中的一些不当言语相互道歉,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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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南漳县人民法院
媒体支持: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文:许方涛
立案咨询热线:07105246850
执行咨询热线:07105238394
总第941期 | 案件快报202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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