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5元,案号为(2021)粤0305执6990号,所属案件名称为“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案件”。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这起案件的起因是用户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支付宝新人邀请二维码,随后被腾讯公司封号,最后用户起诉了腾讯。
腾讯公司称,该用户的微信账号因其他用户举报涉嫌发布赌博信息,经核实举报属实。在一审庭后,腾讯还提供经核实了的违规信息,即该微信号被举报的微信聊天内容。
但一审法院认为,腾讯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用户违反了服务协议的约定、发布了涉嫌赌博的信息。因为违规信息记录是经过编辑的文字记录,不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原始记录,不足以证明消息是涉案微信号发送。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腾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解封涉案微信号;案件受理费25元由腾讯负担。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