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服毒自杀
2007年8月31日深夜,四川苍溪县月山乡南华村村头,一阵狗吠声打破了山村的寂静,“悦儿呀!你千万不要死呀!我咋向你父母交代哟!”
64岁的老人王恩财将口吐白沫的14岁孙女从床上抱起向邻居哀求:“快救救我的孙女呀!”闻讯而来的邻居轮番上阵,将喝农药自杀的王悦送往乡卫生院抢救。
次日凌晨5时许,远在杭州打工的王悦的父亲王习安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
电话接起来,王习安面色突变:“什么,女儿怎么了?”妻子赵清华被丈夫的喊声吵醒,王习安颤抖着双手听完电话后,泪水滚滚而落。
为节省车费,王习安乘飞机,妻子坐火车向四川老家一路狂奔……
在月山乡卫生院,夫妻俩先后见到了洗过胃,神志稍微清醒了一点儿的女儿。
考虑到乡卫生院的治疗条件,夫妇俩连夜将女儿转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9月5日,又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在华西医院,医生告知王习安夫妇,王悦喝的是“除草剂”农药,治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同时建议王习安将女儿接回家,陪她度过生命的最后日子。
王习安不甘心,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夫妇俩又将女儿送进了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而就在这时,爷爷王恩财在家中发现了王悦在服毒自杀前留下的一封遗书:
爸妈: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天堂。
在这里没有痛苦、没有歧视、也没有贪婪。我不想活在痛苦中,所以我来到了这里……结果出来了,我患了绝症……
看到这封遗书,王习安感到疑惑了。
自己和女儿的关系一直很好,女儿不管什么秘密都会对自己说,怎么会忽然有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呢?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王习安在女儿短暂苏醒的一段时间里,与女儿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谈。就是这次交谈让王习安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父亲问女儿:“你为啥说自己得了绝症?”
王悦回答:“我是骗你们的,因为医生说我怀孕了。”
女儿的这一番话,着实让王习安吃了一惊。是女儿在撒谎?还是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一向乖巧懂事的女儿变坏了?
在老师和同学眼里,王悦是个品学兼秀的学生,有点内向,平时都不怎么跟男同学说话,更没看到她跟什么男生一起出去。
王悦怎么会怀孕呢?是真的行为出轨还是另有隐情?王习安决心问个明白。
然而女儿的回答更是令人费解,王悦说,因为她和好多男同学掰过手腕。
这种看似荒唐的“怀孕”理由,让王悦怀孕之谜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那么掰了手腕过后又是谁告诉她说她怀孕了呢?事情还得到从三个月前说起。
两份结论迥异的诊断
2007年8月5日,14岁的王悦因为自己40多天没来月经,胃部不适,便独自到乡卫生院就诊。
当天,给她做检查的是37岁的妇科医生姚红英。按照王悦的说法,姚红英直接给她做了尿检,结果呈阳性。为了进一步确诊,姚红英又让她做B超检查。
据B超医生赵若竹透露,当天她按照姚医生开的B超申请单,检查了王悦的子宫和附件,并没有发现早孕迹象。
于是,姚红英建议王悦一周后再来复查。
8月11日,王悦第二次来到乡卫生院做尿检,结果依然是阳性。
随后,姚红英为王悦做了妇科检查,发现王悦的处女膜破裂。检查结果让姚红英认定王悦怀孕了,于是准备为她实施刮宫手术。
但是,14岁的王悦因为害怕疼痛,拒绝了手术。王悦还说,姚医生对她进行了两次尿检,收了10元检查费,没给她开收据。
这位14岁的女孩坚称自己从未有过性行为。
王习安当即录下了女儿的话,并请求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再次为女儿做一次全面妇检。
结果出乎意料!医院在王悦的“会诊意见”报告中分明写着:外阴及处女膜未见擦伤及出血,尿检呈阴性。
也就是说,王悦根本没怀孕!就在此次检查的前几天,王丽的“例假”应时而来。
这样的结果无疑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尽管当时王悦已经被抢救了过来,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百草枯依然在侵蚀着王悦的身体。
眼看着自己的生命在一天天凋零,王悦后悔了,她对妈妈说:“我不想死。”
9月30日,满怀着对生命渴望的王悦离去了。她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14岁。
为抢救女儿的生命,王习安前后共花去6万多元。
他想过为女儿进行尸检,但苦于拿不出5000元。
于是,王习安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乡政府和月山乡卫生院送达了要求尸检的“告知书”,要求月山乡卫生院对“会诊意见”报告中的结论作出答复,若48小时内不作尸检鉴定,则表示视同三医院会诊检查报告无误。
此后的十多天里,当地乡政府和月山乡卫生院未作出任何反应。
为了让含恨离世的女儿早日入土为安,王习安便在成都将女儿遗体火化。
不料,未出尸检报告此后竟成为王悦自杀之谜争论的焦点……
谁制造了悲剧
王习安认为月山乡卫生院对女儿的死负有直接责任,正是因为姚红英的误诊才导致了王悦的自杀,其证据是由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会诊结论。
月山乡卫生院则认为,王悦在卫生院两次尿检呈阳性,经检查处女膜破裂,同时坚称妇检过程中曾使用“扩阴器”,单从这点便可认定王悦的处女膜不可能完整。
卫生院还表示,由于王悦死后未作尸检即被火化,所以病人家属认定王悦一定没有怀孕的说法不成立。
最后,参与调解的部门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事件至此,妇科医生姚红英也满腹委屈:“我希望这件事被调查清楚,患方定我的罪,对我精神上的打击很大,现在还没搞明白,凭啥子说我是误了诊?”
据姚红英说,8月5日王悦独自来到医院。因为王悦身材高挑,看上去比较成熟,她不太清楚王悦的真实年龄。
同时,王悦在填写病历单的时候隐瞒了自己的情况。
“她填的是王子燕,家住万安乡,已经18岁了。”由于尿检呈阳性,她便建议王悦下周来复查。一周后,王悦的尿检结果依然是阳性,她才认定王悦怀孕了。
姚红英承认,她私自收了两次检查费10元。关于这点,姚红英说自己是好心干坏事,本来是为了替王悦保密,才没通过正常环节收取检查费用。
至于那区区十元的尿检费,她根本不必贪这点便宜。
对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会诊结果,姚红英也有自己的看法,“给王悦接尿的是化验室医生,还是她的家属?样品随时有被调包的可能?
再者,会诊结果上没有写处女膜完好无损,只写处女膜无擦伤无出血,这根本就不能证明处女膜是完好的。”
在乡卫生院的两本登记册上,妇科登记本上写的是“王子燕,女,18岁,尿检呈阳性”;而B超登记本上记录的则是“王丽,女,15岁多,未见明显异常”。“
同一天,两本记录中登载的内容为何不一致?让我怎么相信?”面对两个登记本,王习安十分肯定地说,“姚红英的登记作了假。”为了证实姚红英的造假行为,王习安暗地让同村的一名妇女去取证。
这名妇女去医院交了6元钱,就做了尿检。
由此,他判断姚红英有私自收费的行为。他甚至推断,姚红英是为了收取200元人流费,才认定王悦怀孕的。
对此,月山乡卫生院只认定姚红英私自收费而不认定姚作假。
鉴于这种情况,卫生局对姚红英作出了五个处理意见:一、姚红英向卫生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二、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对姚红英进行通报批评;三、取消姚红英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四、姚红英私自收取的费用将追缴到单位;五、将姚红英调离月山乡卫生院。
关于卫生局对姚红英的处理,王习安完全不能接受。
他表示自己正在搜集相关证据,如再次调解达不到赔偿要求,他将告上法庭为女儿讨公道。
年仅14岁的王悦就这样匆匆离去了,她还来不及长大,就过早地离开了她深深眷恋着的世界。
然而,让我们痛心疾首的不仅是王悦的早逝,还有这背后令人费解的种种原因。
试想,如果妇科医生姚红英在做出诊断时,能更慎重一些;如果学校有完善的生理知识教育,使王悦不至于如此无知;如果王悦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更通畅一点;如果王悦再坚强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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