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守护“稚嫩童颜”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保障经营环节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守护“稚嫩童颜”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将强化重点经营单位检查与针对性抽检相结合。根据专项行动重点及要求,地区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全面系统排查,确定监管底数,网格化开展抽检工作,把辖区内母婴用品专卖店、售卖儿童化妆品的商超列为重点排查场所,主要抽查风险较高、特殊用途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提高抽检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抽检相结合。从日常监督检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储存条件和卫生状况、产品宣传等内容着手,结合专项抽检具体要求,重点检查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记,产品注册或备案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与经营产品是否相符,核实有效性;检查产品标签标识与注册批件、备案凭证信息是否相符,严查无批准文号而宣称功效,采用“药妆”、“医学护肤品”等术语宣传,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三是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化妆品经营者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抽检各类化妆品40批次,查处违法行为案件线索8条,立案查处5起。同时,持续加大对新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消费者群体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化妆品消费的良好氛围。(稽查支队 厉彦青)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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