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过世之后,并把他名下所有的财产,都都给了自己的妻子熊磊继承,包括之前他一直口口声声说要给还给许妈的那套九江的房产,也都给熊磊继承了,其实这一套房子并不属于姚策。
如果按照许妈本人的原意来说,她真正要把这套房产给的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后来发现姚策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且她自己本人也为姚策付出了这么多。
她想要拿回这套房子,这情有可原,而且当初那套房子是许妈全款出的,姚策一分钱都没出。
而在错换的事情被发现之后,本人也口口声声地说要一定要把这套房子,归还给徐敏,还说不能让养了他28年的母亲老了,居无定所,连地方都没得住。
可是说是一回事,但是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到头来在他的遗嘱上面说他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熊磊,他根本就没把那套房子还给许妈,而是给了自己的儿媳熊磊。
这个事之后,这套房产而引起的争议就成了最大的问题。有不少人都跑到熊磊的个人社交网站上面去喊话,让她赶紧把许妈这套房子给还给她。
不过要是她肯给还的话,早就归还了,一直迟迟都不肯归还,而让她早日归还许妈房子的这种声音是越演越烈,所以不久之前熊磊很嚣张的在自己的个人社交媒体上面回话说“我相信的是法律根据客观存在的真凭实据等证据来判决”!
这种语气倒是让很多不明所以的人都会觉得,她似乎正义,可是只要稍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都知道,这套房子就不应该由熊磊来继承,因为这套房子也不是属于姚策的,而是属于许妈本人的。
熊磊说的话如下:
房子的归属
我相信的是法律根据客观存在的,真凭实据等证据来判决!而我尊重一切公平公正法律法规的判决,至于我对这个家付出多少,我经历了什么!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要知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她表示自己相信法律也尊重法律,一切都由法律来判决,可是这本质上就是混淆视线,也就是说她根本就不承认,也不愿意把这套房子归还给许妈,即便知道这套房子是许妈全款买的。她现在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但是还得要面子,说得正义凛然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真的被欺负了呢。
事实上熊磊敢这么嚣张地说,说有原因的
事实上熊磊为什么要说这么一番话呢?其实这样嚣张的说,要让法律来判决一切尊重法律其实是有原因的,所以她才敢那么嚣张地说。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52条内容来说: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初的许妈一开始知道的时候有权利在90天内行使撤销权,可是那个时候他们都忙着给姚策看病的事,也把姚策的病放在第一位,所以暂时就没有想着去追讨房子的事。
而且姚策后来的病情越来越重,在这种情形之下,许妈一家估计着姚策所以也没有行使这个权利,直到后来姚策的病情稳定点了,他们这个时候才想着要回房子的事,可是那个时候已经很迟了,姚策一拖再拖,后来就是根本就没有过户给许妈,直到姚策之前写的遗嘱,把这套房产给了儿媳熊磊继承。
那么熊磊不知道这一点吗?她肯定是知道这一点,以为过了追诉期,许妈便拿不回自己的房子了,才会正义凛然地说,一切都交给法律来判定,说出自己相信法律,尊重法律这种话。
因为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许妈是通过法律也拿不回自己的房子的,所以才会如此嚣张的这样说。
许妈真的拿不回自己的房产了吗?律师:有一招可以拿回
那么许妈在对付熊磊这种占着别人房子不肯归还的人,就真的没有办法,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了吗?其实事情还有转机。
因为律师说过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简单一点的来说就是当初水妈把这套房子给姚策的时候,是在以为姚策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这个基础上才会这样做,但是发现姚策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那么许妈就能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法条要回房产。
所以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熊磊还不能太过于嚣张,在对于许妈拿回房产这件事上面,许妈还是有很大几率能够拿回的,不知道到时候熊磊又要做何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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