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拥有量上升、公众维权意识增强,知识产权纠纷数量激增。
专利遭侵、异地维权成本过高、商标注册权被碰瓷……宜宾这些侵权案件,是如何化解的?
宜宾启动知识产权宣传周
专利遭侵,调解和议
2021年1月15日,随着《专利侵权纠纷和解书》的签订,南溪区鑫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工程师方先生轻舒了一口气,困扰企业多日的专利侵权纠纷终告一段落。
“2020年12月,宜宾市南溪区鑫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科诚机电厂等多家企业向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要求临沂一家五金公司在淘宝店上下架并停止销售相关专利侵权商品;消除因销售侵权商品对几家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科科长骆光辉表示,涉及专利侵权纠纷的是五款轴向射钉器产品。
执法人员对疑似侵权射钉器材开展现场检查
“因被请求方注册地在山东临沂,宜宾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案件协查机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当地市场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了解,判定被请求方在网上所销售的商品确实使用了请求方(鑫盛公司)的专利技术。”骆光辉称,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的调解下,两方就“轴向射钉器”专利侵权纠纷,达成和解协议:被请求方保证于2021年1月15日18时之前,在淘宝网店下架并停止销售五款涉及上述专利的射钉器产品;对被请求方在2021年1月15日18时之前,在淘宝网店销售上述专利产品的行为,请求方也不再追究其责任。
检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用标情况
“2020年,类似这种侵权企业注册地在省外,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专利侵权商品的线索,宜宾市知识产业局共移送了107件。”骆光辉介绍称,2020年,宜宾市发明专利保有量达1075件,同比增长7.9%,全市共开展专利执法检查76次,约谈企业37户,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结案12件,行政裁决专利权保护案件5件,办理假冒专利违法案件24件。
异地维权成本高
“2020年12月向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2021年1月就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样的效率比通过司法诉讼维权快多了,且不用支付昂贵的诉讼费。”鑫盛公司技术研发工程师方先生表示,本次被侵权的五项轴向射钉器专利是2017年至2019年间陆续开发的,先后投入了数十万元资金。刚研发不久就发现有外地同行“依样画葫芦”,在其产品中使用了这些专利技术。
在宜宾知识产权局主持下,双方进行协商
“产生专利侵权纠纷后,如果走司法维权程序,跟一般民事诉讼一样,谁原告谁举证。这就导致了维权之路艰难。”就职于科技研发公司的方先生对于专利维权深有感触。据他透露,三四线城市一般没有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遇到别家企业在网络平台销售侵权商品,如果侵权方在川内没有线下实体店,我们就得去其注册地所在省会城市向省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若侵权方在川内有线下实体店,我们也只得去成都提起诉讼。曾有江苏省一家企业明明在宜宾有了侵权销售行为,但因为在四川没有实体店,我们只能去南京提起诉讼。”
在方先生看来,地方保护主义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大痛点。“我们曾在河北维权,通过当地公证机关固化所采集的证据,但第二天就被告知以后不要来了(不再为我们提供公证服务)。”
筑起科技创新“防火墙”
“若说科技创新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那么,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企业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的创新成果难免沦为他人‘嫁衣’。”据宜宾丝丽雅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助理高洁介绍,为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创新成果,丝丽雅公司不仅之前打了多次“硬仗”,至今仍“严阵以待”。
“一锭多丝”专利维权正是高洁口中的“硬仗”之一。“一锭多丝”专利技术的应用促使丝丽雅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生产规模的低投入高增长及经济效益的翻番……”正是由于“一锭多丝”专利技术的巨大价值,2002年初,山东、湖北、江苏等地的多家同行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形成群体侵权态势。
“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丝丽雅公司拿起了法律武器,通过近十余年的艰辛维权,采取各种维权措施成功打击了同行业10余家企业的侵权行为,卓有成效地维护了自身知识产权,共计获得1623万元的专利侵权赔偿或专利许可费。”
“一锭多丝”、“双极膜”、“木浆粕变性生产工艺”、“丝饼染色”等核心技术形成的“丝丽雅”、“雅赛尔”生物基纤维素纤维等系列核心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占有率。在高洁看来,科技创新打造了企业核心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预警、布局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筑起了企业科技创新“防火墙”。
注册商标,不容侵犯
同专利一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也属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同样不容侵犯。
“天味”商标是为宜宾消费者所熟知的香肠品牌商标,作为生产厂家宜宾市长江肉食制品厂的法人代表,陈咏梅至今仍对当初商标注册时的疏漏感到一丝遗憾。该厂于1993年以“天味”为名注册了第二十九类商标(我国注册商标共有四十五类,其中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制、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因未申请其它更多类的商标保护,错失了其他类商标的独有命名权。比如,第三十类的咖啡、糕点、调味品;第三十二类的啤酒,矿泉水和汽水等等,若别的企业以“天味”为名进行了其它类的商标注册,则宜宾市长江肉食制品厂今后若生产调味品、啤酒、汽水等不属于二十九类商标的产品就不能在其上冠以“天味”之名了。
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创新的“后盾”
正因注册商标所形成的品牌形象及市场认同感的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导致某些不法分子挖空心思想碰瓷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他们面对的将是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
“2020年1月27日,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舆情反馈,在位于翠屏区沿江路的一经营场所查获涉嫌销售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骆光辉介绍说,经调查,当事人孙元国(化名)于2020年1月23日通过微信联系上成都市金牛区一劳保用品经营部,于1月24日凌晨从该经营部购进5000个“3M”口罩,后分别以不同价格卖给不同客户,合计销售金额38600元,获利21600元。
2020年2月1日,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3M”商标权利人对上述口罩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该批口罩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孙元国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构成了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监部门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口罩并处以5万元罚款。
作为全国闻名的“酒都”,五粮液的品牌是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重点保护对象,打击未经授权许可,使用五粮液企业名称制作店招宣传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违法行为更是市监部门的重要工作。2020年,宜宾市监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15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75户,检查网站44个次,对有侵权行为的经营主体责令整改29户、立案调查3户。查获6件涉嫌侵权假冒五粮液、五粮春驰名商标案件(目前已结案3件),罚没款4.9万元,没收侵权假冒五粮春414瓶,扣押侵权假冒五粮液69瓶。
(本文照片除署名外,均由宜宾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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