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62家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处罚...附名单
秦皇岛62家企业被通报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名单
作出行政处罚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秦皇岛富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各类62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开业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
内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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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实地核查方式对62户各类企业登记住所进行联系核实,以及采用对各类企业登记的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证实上述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均连续超过6个月或开业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2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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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本局拟对你62户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5
鉴于秦皇岛富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各类62户企业登记住所核实已不存在,通过企业“经济户籍”系统留存的电话联系方式也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
6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
7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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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对上述62户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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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此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10
联系人:李鹏、邓杰 联系电话:3553961
文章来源:海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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